索引号: 1/2021-00936 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文号: 通交运〔2021〕18号
成文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1-09-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2021-00936
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文号: 通交运〔2021〕18号
成文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1-09-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9-29 08: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各有关单位,主城区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现将《南通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28


南通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实施方案

2021年起,南通市主城区(含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车辆使用年限即将届满。为有序推进新一轮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主城区新一轮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信用挂钩,推动服务高质量。强化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信用考核,车辆更新与信用考核结果相挂钩,促进诚信经营、规范服务,不断提高运营服务质量。

(二)政策鼓励,支持更新纯电动。鼓励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优化车辆供给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对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给予政策支持。

(三)科技赋能,助力巡约一体化。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为行业赋能,车辆安装一体化智能运营专用设施设备,高水平建设出租汽车运营、监管信息系统,促进出租汽车“+互联网服务,进一步提升行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水平。

三、更新范围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等四部门关于南通市市区出租汽车更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104号)要求更新,且注册登记在主城区的巡游出租汽车可参加新一轮更新。但根据《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的规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在经营期限内,有一半以上年度的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的,车辆经营权到期后,收回经营权;巡游出租汽车单车在一个年度内失信行为累积记分达60分,或者连续2个年度失信行为累积记分均达30分,或者经营权使用期内失信行为累积记分达100分的,在经营权使用期届满后,收回该车经营权。对于收回的经营权,按照有关规定重新配置给服务质量好、信用等级高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四、经营权期限

对于符合更新条件的车辆,给予一定的经营权使用期,不收取经营权使用费。

(一)到期更新:车辆在经营权期限届满更新的,给予7年(84个月)的经营权使用期;

(二)提前更新:车辆在经营权期限到期之前更新的,原经营权剩余使用期清零,给予7年(84个月)的经营权使用期;

(三)放弃更新:车辆经营期限届满或车辆转出、报废后不愿更新的,收回经营权;

(四)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汽车:车辆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2个月的经营权使用期,即合计给予8年(96个月的经营权使用期。

新一轮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从20219月份启动。凡自愿更新的,由所在企业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信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予以更新。更新后的车辆经营权期从新车上牌之日起算。

五、车辆标准及附属设施

(一)车辆标准

更新车辆的车型应当符合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适应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需要,与城市发展相匹配。车辆应为5座三厢小型轿车,轴距不小于2650mm,类型为出厂设置为汽油、燃气的双燃料清洁能源汽车(合格证标明双燃料或燃气)或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其中:双燃料汽车环保不低于国标准,企业、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结构、构造;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为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辆,续航里程不低于400公里。

(二)附属设施

更新的车辆必须具备下列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营运规范和治安防范的基本要求

1. 安装计价器或其他计程计价设备(含打印机),且具备远程调价功能

2. 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 安装具有人像识别、录音录像、实时传输调阅功能且回放图像清晰(不低于720P)的摄像头,范围覆盖主、副驾驶位,后排座位及车头行驶方向,本地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并确保音视频数据能够实时上传

4. 安装符合要求的车载智能一体式服务终端,可安装各类手机应用软件,同时集成卫星定位、服务证信息、音视频采集传输、导航、电话和网络约车、信息广播等功能。

5. 安装统一样式的智能顶灯,且具有与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的通信接口鼓励采用高标准的显示设备,依附电子显示屏可明显标识车辆营运状态和设置一定比例的公益性广告,更好地展现出租车窗口形象

6.统一车身颜色,车辆数达到200辆及以上的企业可以选择自己企业的品牌颜色。

7.统一位置标明运价标准、喷绘企业名称、叫车电话、服务监督电话。

8.统一使用真皮座椅或白色布座椅套。

(三)相关要求

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要协作联动,充分征求广大驾驶员意见,择优选择符合上述条件的车型和附属设施设备。各企业所选车型、附属设施设备要集中统一,原则上清洁能源车、新能源车车型均不超过2种,车辆出厂前附属设施设备一体化安装到位。所选车型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认可后实施。车辆及附属设施的购置、保险办理等相关工作要阳光操作,透明公开,接受监督。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要强化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加强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技术合作,高水平建设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平台,开展95128电话召车、网络约车、服务评价、移动支付等互联网一站式服务,推动出租汽车巡约一体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平台应当能够实现与交通部门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公安部门相关平台的互联互通。

六、鼓励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一)财政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有关巡游出租汽车油价补贴政策改革措施,部分资金统筹用于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出租汽车信息化系统建设等。

(二)服务优质优价

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根据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的规定,可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履行相关运价调整程序后确定运价标准。

(三)经营权指标奖励

对积极推进推广使用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按照推广使用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数量的30%四舍五入)奖励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但不得超过企业原有总数的10%四舍五入)。奖励的经营权指标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所有,不得擅自转让,否则收回经营权。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投放符合要求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并实行公司化经营。

七、职责分工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出行息息相关,本轮车辆更新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和职能要求,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做好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更新工作;负责巡游出租汽车营运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工作;负责提出油价补贴资金分配建议,组织油价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信用记录,强化信用评价信息收集应用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做好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执行、解释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优质优价、落实省有关新能源汽车用电优惠价格政策。

(三)市公安局负责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做好车辆登记、审验及驾驶员背景条件核查工作;负责强化对从业人员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的教育,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社会治安的综合管理;负责收集并研判行业维稳信息、强化防范控制,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研究落实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便利通行政策。

(四)市财政局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油价补贴分配方案,及时拨付油价补贴资金。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规范用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行业劳动争议;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协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计量管理及违规行为查处;负责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和企业收费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变管理服务理念,改进管理服务方式,完善管理服务制度,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要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从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要强化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鼓励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从业人员保障水平;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经营意识和文明服务水平。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规范经营、文明服务。


《南通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实施方案》图解

《南通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