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南通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4-07 11:0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部门):

现将《2024年南通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南通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认真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为加快构建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服务保障。

一、强化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1.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列入干部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必修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在实践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思考转化为法治交通建设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的思路举措,引领推动新时代法治交通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法规处、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局各处室)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坚持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大项目亲自谋划、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加强党内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推动解决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区域、层级不均衡问题。强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督促落实作用,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信息报送。(责任部门:法规处、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局各处室)

3.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等有关文件要求,分解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调研,做好法治交通专项工程建设,总结推广法治交通建设经验,探索形成具有南通特色的法治交通品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提升年度报告质效。(牵头部门: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相关单位,局各处室)

4.全面提升法治意识、营造更优法治环境。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丰富学法形式,拓展普法渠道,进一步落实《南通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办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和机关干部旁听庭审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牵头部门: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相关单位,局各处室)

5.深化交通运输普法服务品牌。围绕“优机制、强策划、树品牌、重实效”,结合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组织普法志愿者、讲师团等,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活动,提炼工作经验、打造服务品牌。在建设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的基础上,组织建设线上法律咨询台,依托交通运输系统公职律师,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者微博等载体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服务。通过线上法律咨询台、线下法律服务站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联动服务,打造覆盖线上、线下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网,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业法律服务。(牵头部门: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相关单位,局各处室)

二、依法履行交通运输行政职责,服务构建发展新格局

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和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更多交通运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域办、就近办、便利办”。严格规范行政审批领域的中介服务,强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依规制定政策措施。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交通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对接。开展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推动交通运输惠企政策精准直达。(责任部门:法规处、行政服务处、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处室)

7.加快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攻坚提效。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执法管理系统与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衔接,深化“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执法,规范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等,逐步形成以线上监管数据为支撑,线下决策和执法监管为重点的精准监管工作格局。推动落实全链条监管要求,统筹制定监管计划,加强计划实施管理,积极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完善审批监管信息双向推送、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总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的成效,推广应用一批成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管工作。(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处、行政服务处、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处室)

8.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应用。深入实施《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统一规范行业从业主体信用评价。强化信用应用,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对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良好企业全面推行减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守信激励措施,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超限超载运输、港口等领域推进信用差异化监管,在行政审批、融资补助、船舶检验、公共交通出行等环节深化守信激励服务。(责任部门:行政服务处、客运管理处、综合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港口处、执法支队、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处室)

三、统筹推进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以良法善治助推高质量发展

9.高质量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牵头做好《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南通市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后评估工作。提升立法公众参与度,严格实施立法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责任部门:法规处、航空处、客运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局有关处室)

10.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压实文件制定主体的责任,组织制修订一批局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综合评价,结合各领域新的发展要求,选取部分重点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综合评价,加强制度文件实施监督。(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相关单位,局相关处室)

四、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强化交通运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要求,组织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提升交通综合执法质效。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编制指南,推进行政检查计划和结果公开,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面实施《南通交通运输市设权力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完善交通运输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服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建设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法规处、执法监督处、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有关单位,局相关处室)

12.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加强分类分级分层培训,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完成执法队伍全员轮训。拓展线上培训形式,丰富课程资源。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常态化开展执法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严格执法辅助人员使用程序,规范执法辅助人员装备配备、服装标识、编号规则等。加强执法人员权益保障,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处、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相关处室)

13.切实发挥执法的服务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南通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加强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综合运用指导清单、合规整改、信用修复等多种方式实现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防止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畅通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渠道,确保“事事有回应”,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行政执法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加强执法协调调解,提前化解争议矛盾。(责任部门:法规处、执法监督处、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相关处室)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确保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依法依规开展

14.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优化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方式,将主动请进来开门办理与积极走出去现场沟通相结合,加强办理中的督促检查。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热线、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加强对政策发布及施行情况的舆情监测,关注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群体的困难和诉求,提升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研判处置能力,切实提高舆情处置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牵头部门:办公室、组织宣传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局相关处室)

15.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指导和监督,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性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刚性约束。加强决策执行和评估,健全并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局相关处室)

16.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面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强执法日常监督、综合监督和专项监督,对造成执法过错、产生严重后果的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追究责任;对执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评估,形成《交通综合执法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处、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相关处室)

17.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要政策发布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让社会公众听得懂、信得过。规范高效办理信息公开申请,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率以及败诉率。发挥南通交通微信、微博、抖音号等宣传阵地优势,加强内容建设,丰富报道形式,综合运用合集、话题、置顶等形式,不断提升自身影响力。(牵头部门:办公室、组织宣传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局相关处室)

18.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作用。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制订公职律师履职指引,推动公职律师广泛参与单位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和日常法律事务。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课题研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研讨。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合同审查,确保合法合规。推动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协调联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度,重大行政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重大合同等审核率达到100%。(责任部门: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各有关单位,局相关处室)

六、依法有效化解风险矛盾,更好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19.依法有效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全面排查梳理交通运输重点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试点建立“两客一危一重”、危货港口经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风险指数。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推进落实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发挥“吹哨人”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组织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评估与修订,推动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机制合作,加强跨部门应急联动。(责任部门:安全监督处、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各有关单位,局相关处室)

20.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发挥12328热线听民意、解民忧的渠道作用,完善热点政策话务员培训机制,加强热线工单分析研究,为行业补短板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信息支持。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持续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切实提高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责任部门:办公室、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各有关单位,局相关处室)

21.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例指导,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和规范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应诉规则,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协调监督,落实应诉工作责任,明确应诉工作要求,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对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情况和政府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履行情况的监督。(牵头部门: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各有关单位,局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