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1-09 14:33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加快提升综合执法水平,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1.枢纽建设实现新跨越。高速路网持续突破,宁通扩容、绕城高速、洋通二期建设快速开展,通常高速、西站互通等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八龙过江”全面提速,张靖皋大桥进入实质性施工,海太长江隧道提前4个月实现开工,苏通二通道深化桥隧比选。持续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打造50条美丽农村路,如皋市列入全国示范创建名单。通州湾新出海口加快成形,吕四起步港区2个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开港,南通港实现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零的突破,公铁水联运优势逐步凸显。

2.服务水平迈向新台阶。一是群众出行更便捷。城市轨道交通开通运营,加强《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宣传解读,制定出台《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南通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完善配套公交线网,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纵深推进。全国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工作通过交通运输部复核验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实现5A级全覆盖。二是货运物流更高效。加快打造国际物流通道,研究集装箱发展、南通港国际货运、航空货运、中欧班列等系列优惠政策。海门获评全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如皋获评全省“十佳城乡物流服务品牌”。三是营商环境更优化。圆满完成全省交通系统“信用承诺制”“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放管服”改革在全省交通系统作经验交流。全省率先开展内河船舶电子证照试点,探索船员证书自助办理等便民举措,新增25个事项实现“通城通办”,继续压缩383个权力事项审批时间,即办事项达到71%。

3.治理效能得到新加强。一是绿色智慧创新突破。积极推进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市区纯电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较创建前增长172.6%。编制完成交通运输碳达峰实施方案,开展充电桩布局规划修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经验获省厅推广。省市共建的南通数字交通产业园开园,着力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交通产业新高地。G204智慧公路、吕四港自动化码头、船闸集中控制系统、绿行南通等智慧化、信息化项目加快开展。二是法治保障不断夯实。深入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专项巡察问题整改,根据要求新设立执法监督处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全省试点工作,柔性执法“免罚轻罚”得到广泛好评。三是服务大局更加有力。围绕“招商引资突破年”,聚焦央企总部招引,中建桥梁沿海分公司落户南通创新区。积极助企纾困,协调解决中天精品钢运输难题,深入开发区10家挂钩企业调研帮扶。重点物资船舶实行优先引航、优先靠泊、优先接卸,洋口港LNG接卸量突破560万吨、位居全国第一。加强统筹对接,3个重点项目获得国家政策性金融工具投放支持38.66亿元。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前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公开与执法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准确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等信息。事中落实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实行亮证执法,文明用语等方面要求。事后对所有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南通市信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抽查结果统一对外公示,公示率达100%。

2.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全面规范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统一执法记录仪和执法APP使用相关要求的通知》《支队执法计划和APP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细化使用和操作过程中的具体要求。2022年,为县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添置120台记录仪、120台对讲机,强化一线执法设备配置。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层级法制审核机制,组建48人法制人才库,下沉基层执法机构,形成执法案卷执法大队法制员初审,重大案件执法支队法制机构审核,特别重大案件局机关法制复审的层级审核机制,对案件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违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自由裁量权运用等方面严格审核,杜绝执法随意性。2022年对156件重大执法案件履行法制审核。

4.推进依法行政管理制度建设。2022年,制定各类依法行政管理制度19件。围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减少处罚随意性,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常见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南通市交通运输常见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试行)》。围绕明晰执法辅助人员职责边界,出台《南通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围绕基层执法重点难点,出台《南通市交通运输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试行)》《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试行)》等执法操作规范指引,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操作手册》《动态监管操作手册》等配套操作手册,推出常见非现场执法案件、说理式执法文书示例模板,精确指导一线执法办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实施《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充分做好决策前期准备,围绕决策方案开展调研与专家论证,广泛听取公众、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公开采纳情况。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2022年,对局机关重大决策、政府合同等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52件,组织开展《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沪陕高速公路南通西站互通项目》《通海港区至通州湾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征地项目》等5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及时备案上报。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涉及交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保与法律法规、现行政策措施不冲突。2022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疫情防控等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文件22件。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和公职律师运行制度,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政府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回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2022年,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15件,参与交通相关法律事务12次,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梳理总结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查找短板弱项,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通过“听、谈、评、征”等途径,共制作发放征求意见表305份,调查问卷356份,召开主题教育座谈会6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45条,开展谈心谈话551人次,查摆问题35个。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细化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整改效果。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研究出台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形成制度清单并对外公布。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组织重点攻坚,工作进展和成果邀请群众测评,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2.完成依法行政专项巡察。2022年2月至3月,完成南通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巡察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8个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通过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出台工作制度等措施,逐一整改到位,通过此次巡察整改,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整体提升,行政执法的流程进一步的规范。

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开展规范执法三年行动、“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重塑形象”专项教育活动及全面自查自纠活动,实现专项活动紧抓不放、有序衔接。通过专项大会、专项学习、专项集训、全面自纠,进一步打造“执法必严、攻坚必成、作风优良”的执法铁军。在全市主题教育活动中,支队一名一线执法人员被表彰为全市行政执法先进个人,一项免罚举措获评典型案例,“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展示视频”获评优秀宣教资料。

4.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出台《南通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培训细则》,按照“先提高实战能力、再丰富理论知识”的思路,科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聚焦一线执法实际,坚持线下实战练兵,全员执法轮训提升核心素养,线上“法治交通E课堂”拓宽学习渠道,“宁通共建”搭建成长平台,轮岗交流促进深度融合,师徒结对实现技能传承,实现执法人员、辅助人员培训全覆盖,营造“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浓厚氛围。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1.疫情防控有力有序。2022年,全市交通系统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坚定扛起“挑重担、扛重责”政治责任,坚持既要“严守交通卡口”、又要“保障物流循环畅通”,累计出动一线检查人员61.7万人次,检查车辆581.3万辆次、人员1993.59万人次,检查船舶7.14万艘次、船员19.55万人次,相关工作得到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高度肯定。

2.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编制安全生产与应急“十四五”专项规划,修编各类应急预案近百个,预案数量列市级部门首位。全年组织开展危化品港口仓储、轨道交通运营、公路保畅等市级演练5次,全行业共开展专项演练、现场处置演练138场次。推进交通运输运行监测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协调跨市跨省产业链供应链受阻事项153件,最快速度协调化解中远船务“科迪亚克”外轮等防疫难题,高效完成蔬菜保供上海等突击任务,对如皋“10·26”水上交通事故启动应急预案二级响应,高效落实了人员搜救、事故调查处理等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不断提升。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发挥12345、12328热线平台作用。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处置“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交通“12328”服务热线等各类群众诉求7568件,均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坚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运用系统观念预防调处矛盾,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答复满意率达99.83%。

2.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加强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今年,共受理群众各类来信364件,其中通过阳光信访系统转办群众来信58件,受理群众来信306件,受理上级转交信访件43件;接待群众来访63批次,办结率、承办单位回复率均达100%。将各类矛盾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回应解决信访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全力做好二十大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3.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加大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复议案件的办理力度,实行重大行政复议案件专家论证,加强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强化被申请人的答复举证责任。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2022年,办理行政诉讼7件,被复议8件,答复检察建议书1件,答复复议意见书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2022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共71件,其中主办件41件,协办件30件;市政协提案25件,其中主办件11件,协办件14件。内容主要涉及交通运输规划、工程建设、农路管理、公共出行等方面,反映了群众和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建议提案完成率100%,满意率100%。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监管规则、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水平,顺利通过省厅三年行动中期考核。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免罚轻罚清单制度,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加强柔性执法,将柔性举措融入涉企行政执法中,为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截至目前,已为325家企业办理“免罚轻罚”案件498件,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3.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定期组织人员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并及时进行公示。2022年依据《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相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新增“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未建立控制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并进行全过程记录的处罚”等12条行政处罚。

4.强化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制定印发《南通市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5个信用管理文件,出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信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办理流程及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信用结果的应用。2022年实现经营者记分累计1786条,从业人员记分累计1238条;报送联合奖惩对象重点关注及联合奖惩成效清单名单企业74家;受理审核同意9家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报送高速公路“稽核名单”39期501车次,报送涉嫌严重失信黑名单,涉嫌失信单位169家。对于信用评级较高的市场主体,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政务服务,大力实施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减免”措施。在部分领域推行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目前已有19家道路货物运输(含危货)企业、1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12家驾驶人培训企业通过承诺审核,并对《承诺书》进行了公示。

(八)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情况。

以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提升交通运输部门履职能力,实现高效、协同、智慧的行业监管体系与政务服务体系。在运输安全领域,重点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全覆盖,落实“五必查”监管机制;实现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在全市危货港口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在污染防治领域,利用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全市从事易起尘货种的港口企业实时监测,与环保部门形成港口污染治理合力;利用“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对全市港口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进行监督检查,实现闭环监管,提升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行政执法领域,建立“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执法新模式,继续完善“南通交通鹰眼云综合执法平台”的建设,通过大数据精准锁定交通违法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加快政务信息资源相互流通,推广长三角电子证照应用一体化建设,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一件事”综合改革落地,着力打造南通最优营商环境。在市域治理领域,推进“交通一张图”建设,汇聚“公、铁、水、空、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各类交通数据,通过GIS地图以及图表等形式,建成涵盖“人、车、船、路、环境、态势”等全要素、可视化的“交通一张图”。“交通一张图”自建成以来,累计输入市域治理指挥中心数据10亿多条,日增量460多万条,向相关部门共享数据资源264项,实现了对全市交通运行状况的动态感知和监测预警,为强化行业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带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通过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专题学习会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内容。结合“厚植为民情怀,提升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学习成效进一步提升,促进法治思维进一步强化。

(二)高质量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出台《2022年南通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全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2022年共4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调研。带领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到执法支队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调研,多次与执法支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开展个别谈心谈话,就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出现的新问题,分析原因,探讨交流,争取寻求改革突破点。

(四)扎实开展交通法治宣传教育。牵头制定并印发了《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年南通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推动了法治实践和工作创新。今年来,先后利用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时间节点,适时开展相关主题法治宣传。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在职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营造法治交通建设氛围。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机制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有关依法治国方面的最新论述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修订的《党章》列入党组织的学习内容,纳入系统内党员干部的重点学习课程,引导非党员公职人员、行业从业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法治意识。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部署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坚持统筹推进法治工作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研究制定《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计划》,推动“十四五”期间法治交通试点工作,打造法治交通新亮点。

3.全面营造法治交通氛围。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新修订、新执行的法规与规章。开展依法行政系列专题讲座和机关干部旁听庭审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继续实施“法律六进”活动,让法律走进行业、服务生活,让法治成为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营造法治交通氛围。

(二)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交通行业依法治理水平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强能力、重监管、优服务的思路,推动改革沿着法治轨道前行。动态梳理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执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科学评估权力下放事项,积极做好对基层赋权事项办理的服务指导。深化 “证照分离”和交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改革,实施“跨省通办”和“不见面审批”,推动证明城市建设,全面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2.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深入实施《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健全监管清单、监管标准与规则,做到一类企业执法检查一门清,执法标准统一透明。坚持分级分类监管,对重点行业坚持重点监管,对一般行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联合监管,推动“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应用,加快推进预警分析研判智慧智能非现场执法监管,实施行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实现应管尽管、科学监管,有力度也有温度。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

1.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巩固深化“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健全行政执法程序与行为规范制度。动态调整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依法做好清单公开。持续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和治理水平。

2.提升执法业务技能水平。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与执法技能培训,加强《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操作指南》等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法规教材的学习。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推动实施说理式执法,突出执法文书制作实际能力,真正把事实说清楚,把法律讲明白,增强与相对人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更好地化解执法矛盾,让群众更满意,让社会更和谐。

3.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坚持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在岗培训,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审批、发放以及年审工作。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及12345、12328交办件,确保有效办结率100%,力争满意率100%。坚持多渠道舆情信息汇聚共享,提升舆情监测处置和分析研判能力,及时准确回应社会监督。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行政检查工作规范》《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监督规定》《南通市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工作指引》等执法监督管理规定,坚持开展定期督查。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考试和执法案卷评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复核、集体讨论及备案等制度。

3.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12345、12328、信访件、检察建议等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落实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做到化解工作规范化。准确把握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工作的法定程序及关联性,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各类矛盾问题,确保程序与结果经得起社会监督与司法审查。

4.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加强对被复议、诉讼案件的分析和研判,积极做好答辩与证据梳理等庭前准备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自觉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