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3-22 09:39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顺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新形势,理顺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质量,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全面实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阶段性目标。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着重补齐弱项短板,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将法治工作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评价和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重视法制保障,充实法制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将专家论证、法治宣传、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年度预算。(牵头部门:局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处、绩效考评办;参与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评。按照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公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采取年度考评与日常工作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质量、执法规范化水平、法制监督有效落实、法治服务效能等方面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四)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县(市)、区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跟踪和评估。开展综合执法改革配套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管理制度全面修订,调整完善执法主体、职能、模式、要求等内容,适应综合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执法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局人事处、法规处,参与部门:市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好新一批可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切实做好开发园区全链审批赋权或委托事项的衔接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厘清各自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应用一体化,提升用户线上办事体验。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局行政服务处、科技信息处,市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强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联合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模式。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互联网+监管”,形成全市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新格局。(牵头部门:局办公室、法规处,市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七)强化信用交通建设。加大“两客一危”、超限治理、污染防治、港口经营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推动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推进信用监管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象管理办法,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奖惩、信用信息纠错和信用修复机制。(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八)推进企业法治建设。强化企业领导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学习并遵守《宪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做好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合同管理,充分运用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对内依法治理、规范管理,对外诚信守法、公平竞争,通过自主规范的经营行为,共同营造法治化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牵头部门:局法规处、企业监管处;参与部门:市属企业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九)推动《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立法调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要求,开展《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的调研工作,按时向市人大提交调研工作报告。(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客运管理处;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开展《南通市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全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需要,启动农村公路立法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制度体系。(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市公路中心;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并实施《南通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围绕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制定一批服务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并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文件,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增强文件的公平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十二)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南通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局办公室、法规处;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三)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并为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支撑。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和公职律师运行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考核和评价,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参与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四)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点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示范点创建活动,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复核机制,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全面提升执法效能。(牵头部门:局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市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加大对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客运市场的监管查处力度。加快实施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超限治理、水上交通安全、污染治理、港口码头整治等工作联防联控,建立协调跨区域执法、案件调查和重大案件查处机制并实施,实现不同部门之间执法协作、联动和信息共享。(牵头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六)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执法站所装备标准化建设和执法手段信息化配套建设,开展执法机构外观形象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市执法支队;参与部门:财务处、科技信息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七)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要求,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组织开展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结合交通运输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做好执法证件的调整换发等工作。(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市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八)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力争提案、议案办理按时答复率、满意率100%。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热线、电视直播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加强政务舆论回应能力,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与宣传、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舆情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牵头部门:局办公室、组织宣传处;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九)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面质量管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通报和执法质量管理结果运用,突出对执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监督,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货车超限超载执法、污染防治执法全面依法履职和提升执法质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统计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市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重大事项,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选取关注度高、与民生服务关系密切的事项,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认真做好交通建设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公开、透明政府。(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行政服务处,市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十一)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加强12328(96196)热线的运行管理,推进交通运输热线与“12345政府热线”的协同联动。完善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探索诉求办理全流程的嵌入式监管,强化不满意诉求会办督办。深入排查行业信访隐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依法逐级走访要求,扎实推进依法分类处理,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做好关键时期、关键节点的信访稳定工作。(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通过学习交流、典型案例研究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质量。(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八、着力培育法治思维

(二十三)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志愿者联动志愿服务活动,实现法治宣传和执法的良性互动。加强法治建设信息报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动“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化交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征文比赛、学法用法知识竞赛和法治宣传创新项目评选,继续实施“法律六进”和法治宣传全屏计划,不断提高行业普法工作水平和实效。(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市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四)开展《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新出台的《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条例》内容,熟悉农村公路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作用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基本内容,增强了爱路、护路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市公路中心;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五)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通过专题讲座、在线学习、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牵头部门:局人事处、法规处;参与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