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南通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06 16: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部门):

现将《2023年南通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日



2023年南通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承上启下、加速攻坚的关键之年。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党中央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部署,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现代化治理能力,为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 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把握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有机结合,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宣贯专栏,进一步推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各项任务分工落实,推动全系统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交通新实践”热潮,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责任部门:法规处、机关党委;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坚持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交通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国家、省、市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落地见效。坚持年终述法全覆盖,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评议工作与年终考核同步部署,在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现场考核述职测评时同步开展述法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民主测评。强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运筹谋划、协调指导、督促落实职能,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督察通报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会议,推进全面完成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点工作。(责任部门:法规处、机关党委;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3.全面实施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等有关文件要求,向社会公开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做好2023年部综合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抓好“十四五”期间法治交通试点示范工作,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努力打造一批南通法治交通品牌。(牵头部门:法规处、执法监督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4.全面提升法治意识、营造法治环境。深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强宪法、民法典以及交通运输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普法与执法、服务、管理的融合。推动开设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咨询台),为从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分析研究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案例,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避免、降低同类法律风险。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组织落实《南通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全市交通运输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和机关干部旁听庭审等活动。(牵头部门: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二、服务大局,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5.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掌上办”,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进行网上申请,提高20个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办件量。强化智能化在审批中的作用,针对窗口办件量大的业务,推动实现信息化、智能化审批,尽可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增设船员证书自助终端,同时增强便利化举措,切实打通相关证书业务“不见面审批”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终端申报、内网审批、立等自取”。(责任部门:行政服务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有关处室)

6.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完成全市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完成包容审慎监管、预警分析研判智慧智能非现场执法监管两项试点任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审管衔接,完善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标准、监管方式。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深入实施《南通市交通运输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经验。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重复检查,“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动联合检查、联合监管,形成监管闭环。(牵头部门:执法监督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执法支队,局机关有关处室)

7.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应用。扩大信用信息数据归集覆盖面,重点加强“两客一危”、超限治理、污染防治、港口经营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和相关应用。推进信用承诺制应用,落实交通运输信用承诺信息记录,建立履约践诺监管信息闭环管理机制。(牵头部门:发展中心;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执法支队,局机关有关处室)

三、强化建规立制,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

8.强化立法工作统筹。做好构建完善全市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工作,推进法规制度建设的立改废相协调。组织做好《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宣贯工作,推动新法规有效实施。(责任部门: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

9.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压实文件制定主体的责任,组织制修订一批局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综合评价,结合各领域新的发展要求,选取部分重点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综合评价,加强制度文件实施监督。(牵头部门:法规处、办公室;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

10.深化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制定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和培训,探索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牵头部门: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严格实施《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实施细则》。持续深化“开门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常态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系统评估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等风险。(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1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作用。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合同、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参与力度,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责任部门: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五、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素质,推进综合执法队伍高效融合,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由“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深化“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江苏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机制。构建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省市县、各部门间数据共享互通。(责任部门:执法支队、执法监督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有关处室)

14.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计划管理,定期检查通报执法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全面依法治省“双提双优”专项行动部署,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推进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整理汇总执法疑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法治研讨。组织开展执法服务“暖心”工程,升级拓展“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清单”,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服务。充分运用柔性执法方式,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切实避免“一刀切”执法、习惯性执法与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等问题,落实国务院减少罚款、取消罚款事项。(责任部门:执法支队、执法监督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有关处室)

15.提升执法业务技能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省统一部署,组织做好线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定执法培训计划,开展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学习,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理论培训与业务实操结合,定期开展执法实操训练。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专题培训,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作为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培训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文书评查、抽查力度,着力提高案卷制作质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营造全系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责任部门:执法支队、执法监督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有关处室)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6.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优化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方式,主动请进来开门办理、积极走出去现场沟通相结合,注重办理中的督促检查。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热线、电视直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持续加强行业网络舆情监测,收集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群体的困难和诉求、舆情动态。(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宣传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1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治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抽考和执法案卷评查,推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水平。协调推动执法工作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执法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组织对市、县两级交通综合执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质效评估。(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执法支队,局机关有关处室)

18.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把握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的边界,在落实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增加多媒体形式比例,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责任部门:办公室;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有关处室)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9.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全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管理,推进交通运输热线与“12345在线”的协同联动。完善投诉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信访信息搜集整理,强化敏感信息管理,深入研判交通运输信访动态,持续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推动群众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责任部门:办公室、发展中心;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20.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依法办理应诉案件。立足化解纠纷,促进行业发展,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强化对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分析和研判,通过定期通报、汇编典型案例,指导和规范行业依法履职,提升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并在庭审过程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检察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自觉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牵头部门:法规处;参与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