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1-17 15:2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9年,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引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着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形成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机制,将法治交通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了《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民主集中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找问题,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能

1、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作为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4家试点市之一,我们坚持“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进。2019年5月8日,组建“一支队三中心”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将原市公路管理处、航道管理处、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等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职能划入局机关,原路政、航政、运政、地方海事、质监等行政执法职能划入综合执法支队,实现行政职能回归(机关)、执法职能归一(支队)、公益职能合并(中心)的改革目标。

2、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实现“一张清单管边界”。一是全面梳理交通运输执法有关的权力事项,共梳理确认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大类699项行政权力事项,并根据调整事项和政务服务网新标准,对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上信息进行更新调整。二是结合职责调整,完成“双随机”三库一清单调整工作,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检查计划、检查对象名录及分类检查表。三是针对改革过渡期间职责边界模糊,运转效率受影响的问题,结合中央《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与“三定”方案职责划分,形成权力移交清单及“运转不畅、职责不清”问题清单,提出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出台《关于规范市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确了局机关与支队、公路中心、港航中心的职责边界,理顺了工作流程。通过梳理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3、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一个窗口管审批”。一是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以交通综合体制改革为契机,将原进驻在市政务中心的港口、航道、公路、运管、地方海事等五个单位的窗口整合为道路、水路运输窗口,98项(219个业务项)依申请权力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中心,提升窗口行政审批业务融合度,增强窗口一站式服务精准度。二是推行“一窗通办”。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由“一专多能”向“全科全能”转变。三是继续提速增效。通过减时间,在综合体制改革前的基础上承诺时限再压缩439个工作日,即办事项比例再提升14 个百分点。减环节,再造49个承诺事项流程,共精简环节数60个。减材料,凡能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一律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取消企业危险品货物运输证年审驾押人员从业资格证等5类复印件,每年可为企业节约成本10余万元。今年1-11月份,办理各类业务共计67567件(其中即办件65693件,承诺件1874件,当场办结率97.2%),其中道路运输窗口办理53240件,水路运输窗口办理14327件。

(三)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

1、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南通市普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配合市人大,为《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南通市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围绕民营经济、扩大对外开放等领域,梳理规范性、政策性文件28份。根据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要求,对《南通市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完成各类立法、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25件。对8件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

3、修订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根据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废改立的最新情况,结合综合执法改革实际需要,对2017年版《运管常用法律法规汇编》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形成包含综合执法、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质量监督、邮政管理等5大类,收录133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汇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制定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着力构建把教育、预防、约束、惩治等活动贯穿于执法全过程的规范廉洁执法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深挖细排,排查出执法不规范等8条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从强化教育、落实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文书制作等方面着手,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2、推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公示,提升执法信息采集及时性和准确度,2019年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350条。规范执法文书记录和重点执法环节音像记录,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一案一档一视频”,提升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水平。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增强法制人员配备,提升法制审核水平。

3、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准入机制,2019年组织12名人员参加省厅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规范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对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岗前培训信息、在职在编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查漏补缺。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市967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证件年审。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及相关意见,制定工作计划,结合专项行动检查计划及行业管理实际,采取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抽查,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证据确凿确有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处罚结果通过 “南通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公示。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科室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督促限期整改,涉及记分的通过信用管理模块实行记分处理。2019年以来,393家企业纳入主体库,181名执法人员纳入执法名录库,制定抽查计划6份,完成检查115次,339人次参与检查,覆盖18大行业,为企业提供便民信息变更服务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并对4家企业实行记分处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从严从实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领导干部带头排查综合执法各岗位风险点,初步排查运政、路政、航政、海事、港口质监等执法领域风险点77个,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订对应防控措施112个,有效加大自查自纠防范力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严管态势,实行谈心谈话制度,由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人员开展廉政提醒和谈话,力争不发生违规行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大对规范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2、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积极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案查好。及时、严肃、认真、规范地调查信访举报、投诉件,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认真抓好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让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重点用好第一种形态。

3、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一是重大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的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增强决策透明度。二是重大决策执行公开。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对交通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及时公布交通建设项目及项目采购等招投标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行政执法信息和办事服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通过“一张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大类699项行政权力事项。强化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与公示制度。四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了《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江苏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等,确保政策解读与新法律法规同步进行。五是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来信来访。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7件,按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为100%,同时对办理结果及时进行了公开。各类来信共计264件,其中各类信箱来信182,纸质来信32件,阳光信访系统50件,及时办复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以提高投诉举报处理质量为重点,切实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切实将投诉举报作为排查行业治理能力的“试金石”,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关注和回应社会关切,在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的同时,及时化解经营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多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投诉举报工作规范,真正做到有警必出、有诉必应、出警及时、处置妥当。2019年至今,累计处理出租车、班车、旅游包车、涉嫌非法营运等各类投诉举报工单2989起,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完结率达到100%,回访率达到100%。

2、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实行重大行政复议案件专家论证,加强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强化被申请人的答复举证责任。2019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起、行政诉讼案件7起,落实司法建议书1份,未发生行政复议被变更、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七)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1、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先后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安全法》等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全系统50余名法制骨干在浙江大学举办一期政策法规研修班,对新进机关的51名公务员开展以《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内容的入职培训,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新出台的交通运输法规,引导广大公职人员主动学习,加快知识转化运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2、推进全行业普法和守法。制定《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作交通法治微视频《劳动者的声音》,编制一期以交通法制宣传为专版的《崇法报》,通过设置展板、设点咨询、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月咨询日活动,发放《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法规读本1500余本,接受咨询500余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责任的能力还不强,监管缺位、越位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执法人员学习理论业务知识的主动性不强,全面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不足。三是少数执法人员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自我要求不高,存在执法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四是执法监督的问责力度有待加强。

三、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南通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条主线”即以法治交通建设为主线,“深化两项改革”即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狠抓五个重点”即力促政务服务更加优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执法效能更加提升,行业氛围更加和谐,法治教育更加普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提升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履行法定程序,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鼓励法制工作人员取得公职律师资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研判。配合市人大做好《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实用性。

(二)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按照减事项、缩流程、降收费、优服务的要求,以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扁平化为目标,围绕“申请材料、承诺期限、办理流程、收费标准” 等关键要素进行再规范、再优化、再提速,努力实现承诺期限、审批环节、申请材料“三减少”,审批效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三提升”。

(三)着力夯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基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贯彻《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法规,推进交通执法主体司法审核确认,以及相关执法事项的依法委托等工作,推动执法支队以交通局名义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为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综合执法机制提供法治保障。

(四)着力推行交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交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点建设。统筹推进交通部门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五)着力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按照规定的条件、步骤、顺序、方式和期限实施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举一反三,继续深入排查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作为、不文明等方面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交通执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六)着力加强交通综合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执法人员准入机制,做好综合执法改革后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收回、注销和统一换发工作。加强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落实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在岗培训档案。

(七)着力强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力度,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管理办法》。拓宽执法监督渠道,注重应用督查结果,完善督查结果反馈、整改跟踪、督查通报机制。

(八)着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长效学法。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年内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两期。坚持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时间要达到规定学时,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组织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从业者学习宣传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使从业人员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