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钱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10-15 14:40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钱逢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副书记。

刘红权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会主席职务(按规定程序办理)。

吴琪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事科(老干部科)科长职务。

陈庆庆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群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施袁媛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事科(老干部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丁晓峰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装备技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赵志强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倪祥宝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六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群科科长职务。

张祥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六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小辉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皋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俭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门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团委书记职务。

王鑫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启东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葛德建同志提名为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会主席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装备技术科科长职务。

郑伴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团委书记。

朱燕慧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级职员,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支队长职务。

刘克春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级职员,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职务。

朱建明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级职员,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骏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级职员,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职务。

朱林祥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级职员,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皋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崔志明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级职员,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门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辉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级职员,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启东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