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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拟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来源: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以上规定,我局拟注销以下1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具体许可信息如下:

    长燃智享(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经营许可证号:通320601000042,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8月21日—2024年8月20日。

    上述企业如有异议,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的,我局将依法对上述行政许可予以注销。联系电话:0513-59003731。

    特此通告。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