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的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五)项之规定,现对我局核发的符合注销条件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凡被注销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件自行作废(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3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五)项之规定,现对我局核发的符合注销条件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凡被注销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件自行作废(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