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加快推进VOCs专项整治
来源: 如皋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8-09-14 09:3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的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如皋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皋市汽车维修业VOCs重点治理单位名录》,要求全市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及三类车身维修业户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通过源头控制、喷漆工艺改造和对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的规范管理等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有机废气无处理排放,全面落实维修企业(业户)排污规范化。重点治理内容包括:喷涂作业使用的涂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区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喷涂、流平、烘干作业必须在装有无组织废气收集系统的密闭车间内进行;喷枪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必须进行密闭清洗;有机废气必须在收集后处理排放。目前,全市20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已完成VOCs重点治理,50余家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均已落实施工单位,其中40余家已经完成改造并报送有关资料,个别仍未完成改造的企业正在加快推进,保证在规定时间节点前落实到位。

今后,交通执法大队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全市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及三类车身维修业户进行检查,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处理,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