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经营性收费(政府定价)公示
收费项目 | 收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1、客运代理费、客车发班费、行包运输代理费、班车脱班费、旅客站务费、退票费、行包变更手续费 | 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详见苏价服[2006]309号 通价服[2007]12号 苏价服[2018]7号 | 苏价服[2006]309号 通价服[2007]12号 苏价服[2018]7号 |
2、送票费、车辆停放费、车辆清洗费、行包装卸费、行包保管费、小件寄存费 | |||
3、货物港务费 | 具体负责维护和管理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基础设施的单位 | 详见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 |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 |
4、港口设施保安费 | 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港口经营人 | 详见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 |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