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的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对本局核发的符合注销条件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凡被注销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件自行作废(名单附后)。
特此通告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3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对本局核发的符合注销条件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凡被注销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件自行作废(名单附后)。
特此通告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