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南通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9-01-05 16:5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

建设单位: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路线起自沿江公路向北设置主线收费站,与S336、宁启铁路交叉,跨越沪陕高速后在二甲镇东侧继续向南布设,跨越通洋线、S335后向西北布设,与G228交叉后向西北在石港镇南侧与富港路、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交叉,跨越S225后继续向北,止于沈海高速和锡通高速北接线交叉位置新联枢纽。路线全长65.984km。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

本项目监测的九圩港、通吕运河、通启运河、海门河均执行Ⅲ类水质标准。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断面处的水体质量均有超标。这四处水域均有通航功能,其水质指标超标可能与通航船舶的生活污水以及油污水未经处理排放有关。

(2)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2类、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声环境现状良好。

(3)环境空气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在监测时段内,2处监测点的PM10日均值、NO2日均值、小时值及CO日均值、小时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拟建通州北服务区周边的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水环境

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场地机械冲洗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施工场地地表径流水、水域施工造成的水体浑浊以及项目部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堆场、施工便道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向外排放;水域施工产生的悬浮物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影响时间有限,对本项目跨越河流水质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部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营运期服务区、收费站自建污水生化处理设施,通州北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石港收费站、通州北收费站、通州东收费站、机场收费站、主线收费站生活污水处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路面、桥面径流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在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声环境

①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大,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②运营期

通过模式预测可知,营运近期4a类区最大超标量4.4dB(A),2类区最大超标量6.7dB(A);营运中期4a类区最大超标量4.9dB(A),2类区最大超标量7.4dB(A);营运远期4a类区最大超标量5.4dB(A),2类区最大超标量8dB(A)。

(3)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拌和站合理选址、拌合设备全封闭作业及安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运营期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路侧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生态环境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涉及的生态红线区域主要为九圩港(通州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通吕运河(通州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通启运河(海门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之后,对生态红线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虽占用耕地资源,但工程整体呈线性分布于沿线地区,线路横向影响范围较狭窄(线路两侧300m),因此对整个评价范围而言,这种变化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沿线土地利用格局发生明显变化。

本项目永久占地将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值为5165.6t/a。临时占地造成的粮食减产量为1263.3t。通过“占一补一”耕地补偿措施,本项目不会对当地土地利用格局产生显著影响。

项目建设将造成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期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分别为10931.56t/a和842t/a,运营期临时用地恢复植被和边坡植草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物量净损失为10328.56t/a。公路建设破坏的植被不会对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显著影响。

本项目不设置取土坑,土方全部外购。临时施工场地共设置6处,总占地面积60亩。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节约土方的措施,一方面通过降低路堤高度减少路基填方量,另一方面通过最大程度的利用工程挖方减少工程借方量。通过在工程设计阶段优化土方平衡方案,减少土方工程量,从而减轻土方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在采取土地资源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和施工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5)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废弃挖方、桥梁桩基钻渣、泥浆、拆迁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弃方全部妥善处理,不设置弃渣场。采取一定的扬尘控制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固体废物贮运环节对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服务区及收费站的生活垃圾,在各服务设施点集中收集后由垃圾车定期运至南通市通州区、海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道路运输事故风险。当此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主要对附近地表水环境构成威胁,影响当地农业生产。经估算,上述事故风险的发生概率很低,在采取一定的工程和管理措施后可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物料堆场封闭,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抑尘。

(2)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运营期路面径流集中收集排放至沿线非养殖用水体,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服务区、收费站自建污水生化处理设施,通州北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石港收费站、通州北收费站、通州东收费站、机场收费站、主线收费站生活污水处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区域,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对运营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

(4)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地表上层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周边设置隔挡或遮盖设施;施工完毕后及时对工程临时用地进行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草地、灌木丛的损坏;设置泥水沉淀池和土工布围栏以及完善的路基、路面排水设施以减少水土流失量;对路基及时采取播种草籽等多种防护措施;因地制宜地选用合适的树种苗木,确保绿化工程的景观效果和质量。

运营期: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配备专业人员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时间,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以向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公众可以在公示10天内查阅报告书简本和索取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村镇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征求意见的内容为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质量的反映。

(2)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程度及反映。

(3)公众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4)从环保角度出发,公众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信息公示有效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个人包括姓名、职业、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13-59003756

评价单位: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 甲 字第 1910 号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25-86576942

        E-Mailsj77@jst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