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1-05 14: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属有关单位:

《江苏省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第62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一、各设区市要按照“三年规划、力争两年完成”的总目标,依据省《规划》抓紧制定建设计划,落实建设主体和配套资金,加快推进动态监测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建设管理的要求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坚持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建设任务。

二、对省《规划》列明的纳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扩建项目的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各地要将其纳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同步投入使用。

三、各设区市可结合省《规划》,组织编制本地公路货车监测设施布局规划,统筹推进设施建设,提高区域内超限超载运输监测能力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1月8日

江苏省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