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民意征集
  • 征集主题: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3年05月10日 - 2023年06月12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使用管理,确保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有序利用和临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省港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6月1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1356223797@qq.com。

2.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09室港口处,电话:0513-59003912

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0日

我要提议
称:
号:
码:
征集稿说明

《实施意见》共分3个部分,分别为强化岸线使用分类管控、严把新增岸线使用准入关、加强岸线效益跟踪管理。同时明确了岸线使用审查核转流程,细化了各有关部门的审查重点。 (一)关于“强化港口岸线使用分类管控” 对公用码头、企业自备码头分类提出管控原则。公用码头方面,坚持“能公则公”原则,要求沿江港口岸线优先保障公用码头岸线需求,沿海临港工业企业优先考虑利用公用码头运输。自备码头方面,坚持“自用从严”原则,对因特大件、超重件等无法通过公用码头运输,或因船舶海工舾装等生产工艺需要的特殊情况,允许企业建设自有码头,同时要求后方陆域应沿码头纵深方向布置。 (二)关于“严把新增港口岸线使用准入关” 要求加强涉港项目优选,提高准入门槛。对确需新建码头的涉港项目,提出在项目企业投资能力、项目投资强度、产出效益、项科技创新能力、产业发展潜力等方面评估和审核的重点。在岸线使用审查流程上,实行县级层面综合评估、市级层面论证评审、审签制度。项目所在地须充分论证自有码头建设必要性并进行综合评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商有关部门单位并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就岸线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形成初审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经同意后开展岸线申报等后续工作。 (三)关于“加强港口岸线效益跟踪管理” 为推动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提出开展港口岸线利用综合评价,按照评价等级探索实施用能用电、土地使用、财政奖惩等差别化要素配置政策。为推动涉港项目达到预期指标,提出由项目所在地定期复核并执行违约条款,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涉港项目回收机制。 最后,《实施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有效期。

意见列表
意见 昵称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