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12-05 15:33 累计次数: 字体:[ ]

庞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同市工信局、资规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供电公司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市政府出台了《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通政办发〔2021〕60号),明确了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出台了《南通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力条例〉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通发改能源〔2020〕360号),将充电设施配建纳入住宅、景区、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的规划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建设。大力推动在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等区域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优化加密充电设施,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科学布设充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油站因地制宜布建充(换)电站。目前,我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已达28家,各企业投资建设充电设施的积极性较高。

三是加强政策支持。指导企业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承诺公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充电设施建设实施简化的审批手续。对符合要求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含参与有序充电、统建统营的私人充电设施)给予建设运营补助。

今后,我们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