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第五次会议244号答复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10-08 15:59 累计次数: 字体:[ ]

提案提出者:

丁斌、张伟

提案编号:

244号

标题:

关于大力推进南通市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

提案内容:

情况分析:

提案内容:

我市目前电动汽车保有量达3万余辆,公用充电桩却只有2000余个,其中还有近300个僵尸桩,整体存在充电桩建设覆盖面窄,无法保证充电汽车及时充电等情况。其次充电桩建设受到小区物业公司的抵制,无收益,责任大,物业公司没有建设积极性。三是建设的充电桩区域多为收费停车场,增加了用户负担,且停车位经常被占用。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是推进电动汽车使用的基本保障和前提。充电桩在普通住宅小区的普及率,将直接决定新能源汽车政策的成败。因此,建议大力推进我市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建立完善、多方共赢的管理运维体系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提案背景:

推动清洁能源汽车发展,是我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电动汽车发展势头良好,但主要集中在公共交通和汽车租赁领域,个人和家庭使用电动汽车的占比极低。主要原因是市区住宅小区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滞后引起。

具体建议:

提案措施:

(一)建议政府出台鼓励政策措施,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推进机制。明确要求2021年后南通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在资金和政策上大力鼓励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建设充电设施。

(二)鼓励多元的充电桩建设投资体系,特别是鼓励住宅物业公司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充电桩,设立专项资金,鼓励物业公司对老旧小区电力设施进行改造,在充电桩使用的定价机制上,给与物业公司适当利润空间,激发其积极性。

(三)建立适合本地区特色的充电桩标准规范,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分类指导、可操作、宜落地。如:鼓励住宅小区建立简洁易用的慢充充电桩,鼓励公共区域建立快充充电桩等。

(四)提升产品质量,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安装后续管理,以确保充电桩贸易结算准确可靠及安全使用。建立、完善互联网移动充电平台,用户通过APP、微信查询,使预约和结算都便利。通过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形成公众、电动汽车运营企业、物业公司、政府多方共赢的机制,推进充电桩建设,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

承办单位:

主办:

交通运输局

会办:

住房城乡建设局

答复日期:

2021-6-9

答复内容:

丁斌委员、张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南通市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日益成熟,新能源汽车的社会接受度越来越高,我市新能源汽车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政府出台鼓励政策措施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推进机制方面。近年来,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办公室的协调推动下,我市全力推进各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南通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力条例〉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新建居住区应按不低于总车位   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同时对未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应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并纳入新建居住区验收范围;对新建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停车场,应按不低于总车位30%配建充电设施,同时预留总车位30%的充电设施接口,并纳入项目竣工验收范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办公室联合市发改、市住建局等五部门出台了《南通市居民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指导意见》,畅通了居民建设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渠道,明晰了居民自主报装流程,居民可快速报装接电满足日常充电需求。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办公室联合市发改、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七部门印发了《南通市公共机构与国有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加强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推进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新建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2021年起,公共机构与国有企业既有内部停车场原则上均需配备一定比例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根据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逐步提升配建比例。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对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充电设施建设实行简化的审批手续、电力优惠政策支持、土地政策支持、给予财政补助。

二是鼓励多元的充电桩建设投资体系方面。支持居民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对于居民建设自用充电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支持公共充电设施建设,鼓励物业管理公司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授权,探索市场化合作共赢模式,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提供充电服务。例如,国网南通供电公司已建成9个老旧小区充电站,今年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继续增加布点。

三是建立适合本地区特色的充电桩标准规范方面。目前,新建充电设施均需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供电系统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规定。落实《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在新建住宅小区或具备电力增容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专)用充电设施,在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可利用场地,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

四是提升产品质量加强管理方面。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充电设施应有国家认可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产品认证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充电设施需配备检定或校准的电能表,满足对输出电能量的正确计量功能,需具备交易支付功能,结算信息能正确显示计量计费信息,支付方式应具有通用性,具备微信、支付、苏宁易付等第三方支付功能,可实现扫码便捷支付。落实省要求,于2018年底建成我市充电设施运行管理平台,督促已建充电设施接入平台统一管理。下一步将研究建设市级新能源汽车云充电平台,涵盖我市所有公共充电设施,提供快速找桩、充电桩状态查询等服务,提升新能源汽车使用体验。

总之,我们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推进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