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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4-13 14:37 字体:[ ]

为了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维护轨道交通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轨道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根据市人大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南通市交通运输局草拟了《南通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对外公开,自2021年3月11日始至2021年4月11日结束,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和传真等四种方式,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公示期内,共收到15条意见建议。

1.反对一禁了之的工作作风。禁手机外放可以,但不能禁食,该人性化考虑,譬如可以指定最后一节车厢可以进食。因为早晨上班时段,好多上班族是买了早餐,就想利用乘车时段吃早餐的,禁食会给上班族带来极大不适。所以恳请相关部门酌情慎重考虑。

2.南通地铁禁止规定的第三条内容是“在列车内饮食,……”,意思是禁止在地铁里饮食。建议对婴儿及病等特殊群体给予豁免,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精神。

3.建议学习“上海地铁大都会”等其他城市的APP软件,方便市民与城市的其他交通方式,或者与其他城市的地铁等实现使用上或者是支付上的衔接。

4.轨道交通出入口需修建停车棚,供自行车和电瓶车停放,配备安保和监控摄像头。

5.支持乘车方式多样化(现金购票、支付宝二维码乘车、银联乘车等多种方式)。

6.要兼顾人性化,方便大家出行,优化乘客的乘车环境,给乘客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7.将伤残军人、警察列入免费乘坐地铁的范围。

8.轨道交通不能影响到附近建筑的安全。

9.发行轨道交通卡,在出入口就可以利用自动终端设备充值。

10.高铁站火车站也要有轨道交通,才方便出行。

11.建议地铁适量配套便利店,方便年轻人和上班族。

12.建议在地铁站周边的共享单车尽可能采取有桩方式,以避免共享单车无序停放,影响通行环境。

13.增加市民卡功能,用南通市民卡坐地铁享受1折优惠。

14.建议参照其他城市,对老年人实行半价,既不是全价也不是全免。

15.考虑对长里程乘客给予适当优惠,对长时间乘坐的乘客可推行月票、季票,通过打折惠及更多人。

三、相关反馈

针对意见建议1,鉴于省内目前已开通地铁的5座城市均规定了禁止在列车内饮食,国内绝大部分开通地铁的城市均有此禁止性规定。这一规定倡导的行为不仅体现了市民的人文素养,也体现了城市的文明程度。目前,条例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的阶段性调查结果显示,对这一规定有超过四分之三的受访对象表示非常支持,只有2人选择反对。同时,由于地铁是高速运行的交通工具,在列车内饮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故对本建议未予采纳。

对意见建议2予以采纳,虽然在列车内饮食仍被列为禁止性规定,但考虑到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条例参考徐州的做法,对列车内饮食作了“婴儿喂食、特殊病人进食除外”的规定。

对意见建议3予以采纳,为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条例规定了“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为乘客信息查询、移动支付、网络充值、投诉举报等提供便捷服务。”

对意见建议4予以采纳,为加强轨道交通乘坐衔接,条例规定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轨道交通运营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轨道交通站点公交线路接驳方案;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住宅区、办公区、公共机构出入口等场所,合理设置公共自行车或共享单车租赁点;在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合理设置或者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所。”

对意见建议5予以采纳,条例规定了“轨道交通与公共汽车等其他城市公共交通支付方式应当互联互通,推进联乘优惠”。同时,考虑到存在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条例规定了“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在推广网上售票和移动支付的同时,应当保留线下售票窗口或配备自助终端,支持现金支付和凭证打印,并安排人员做好服务引导,方便乘车”。

对意见建议6予以采纳,为体现人情温度,条例设定了特殊人群关怀条款,规定: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保持车站和列车内配备的无障碍设施功能完好,在具备条件的车站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婴儿护理台、儿童洗手盆等服务设施,宜开辟母婴室,设置自动取款机、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工作人员应当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无障碍乘车服务。

对意见建议7予以部分采纳,条例规定“老年人、中小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等可按照规定优惠乘车或者免费乘车”。

意见建议8、9在条例中已有体现。

意见建议10、11、12与条例内容本身关联不大,已将合理化建议转轨道交通公司。

意见建议13、14、15涉及地铁票价制定,已将建议转相关部门。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