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标准化应急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重新发布)
来源: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31 15:2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1 2024YJJD01,包2 2024YJJD02

2.项目名称:2024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标准化应急基地改造工程

3.项目类型:工程

4.所属行业:建筑业

5.预算价金额:包1预算为1200000元,包2预算为183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包1最高投标限价为1200000元,其中暂列金8万元,专业工程设计费用暂估价1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包2最高投标限价为1830000元,其中暂列金14万元,专业工程设计费用暂估价2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

6.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2个包。投标供应商可参与2个标包的投标,但不得兼中。

包1的招标范围为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海安分中心的胡集镇应急基地改造为标准化应急基地,包括改造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改造施工工作,本工程位于海安市胡集镇谢河村6组。

包2的招标范围为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如皋分中心磨头应急基地(位于如皋市磨头镇塘湾村)、应急分中心本部应急基地(位于通州区兴仁镇孙家桥村5组)和通海应急基地(位于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张芝山镇通海村12组)改造为标准化应急基地,包括改造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改造施工工作。

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7.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2024年3月开工,2024年7月底前,完成全部的基地建设工程。

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③装修工程为2年;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⑤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8.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确保不发生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9.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供应商自有员工,出具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按照招标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单位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中(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5851317775),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相关事宜。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各申请人到招标代理单位自行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或由招标代理单位邮寄纸质文件给各申请人。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请在提交《申请函》的同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楼信访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楼信访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七、支付方式:

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项目全部完毕且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应付工程款的95%,项目通过结算审核审定后一个月内付至审定价的100%。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ysj.nantong.gov.cn/)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补遗书、磋商文件澄清、成交结果公告等采购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联 系 人:荣女士

联系方式:0513-85524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中心3号楼802室

联系人:尹建、陈小龙

联系电话:18906275357(尹建),18932207883(陈小龙)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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