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皋分中心办公楼维修(电路更换及屋顶防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30 10:5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皋分中心办公楼维修(电路更换及屋顶防漏)项目

2、项目类型:工程

3、所属行业:建筑业

4、预算金额:98556.12元,最高投标限价98556.12元。

5、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6、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示: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供应商自有员工,出具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近三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磋商预约

1、预约时间:自本公告上网发布(http://jtysj.nantong.gov.cn/)之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整,下午13:30至17:30整(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预约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如实填写《申请函》(格式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并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1016116903@qq.com)中,并致电采购人确认邮件送达,确认预约是否成功。

采购人:刘阳,联系电话:13601800339 。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预约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8月11日14时00分—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 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如皋市福寿西路9号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皋分中心4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除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外,另须准备一份在递交响应文件交由采购人收取、核验。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14日15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如皋市福寿西路9号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皋分中心4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纸质文件,现场磋商。

3、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如皋市福寿西路9号

联 系 人:刘阳

联系方式:13601800339

2025年7月30日

附件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皋分中心办公楼维修(电路更换及屋顶防漏)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