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工程结算审计采购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
3.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预算金额:3.01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折扣率)为9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两个标包,分别为2025JSSJ-1、2025JSSJ-2;2025JSSJ-1标包对应南通沿江港口公用锚地调整项目工程的工程结算及项目竣工结算的一切审计;2025JSSJ-2标包对应南通沿江港口公用锚地调整项目配套系船浮工程的工程结算及项目竣工结算的一切审计;各供应商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标包或两个标包进行投标,评标时开评标顺序为2025JSSJ-1标包-2025JSSJ-2标包,供应商可兼中。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6.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为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正式人员,出具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采购人现场核查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做无效响应处理。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谈判文件
各申请人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ysj.nantong.gov.cn/)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下附件自行下载。
谈判文件售价0元/供应商。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5号,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20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谈判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5号,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20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支付方式
项目审计结束提交审计报告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注:1、付款前,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等额的合规发票及相关付款申请资料,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付款。
2、本项目为限额支付:
2025JSSJ-1标段最终结算费用超过1.47万元的按1.47万元支付;
2025JSSJ-2标段最终结算费用超过1.54万元的按1.54万元支付。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ysj.nantong.gov.cn/)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补遗书、谈判文件澄清、成交结果公告等采购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设谈判保证金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纸质文件,现场谈判。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5号
联系 人: 许女士
联系方式:0513-59001920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