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网运行分中心新址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12 15:0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LWZXCC

2.项目名称:2024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网运行分中心新址拆除项目

3.项目类型:施工

4.所属行业:建筑业

5.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15万元

6.采购需求: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网运行分中心新址(濠河名邸南楼三楼,建筑面积1206.05平方米)原有隔墙拆除、室内装饰工程(吊顶、墙面、地面等装饰面)拆除、室内原旧有的安装设备及管线等拆除施工,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7.工期:30个工作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8.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9.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10.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

a.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示: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b.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出具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近期连续3个月(2023年9月~11月或2023年10月~12月或2023年11月~2024年1月)。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谈判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单位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中(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5851317775),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及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的相关事宜。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谈判资格。

2.获取谈判文件

各申请人到采购代理机构自行领取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由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纸质文件给各申请人。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请在提交《申请函》的同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谈判而造成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谈判。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南通市路网运行中心717党员活动室(地址:工农路251号都市豪庭商办楼7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支付方式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ysj.nantong.gov.cn/)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补遗书、谈判文件澄清、成交结果公告等采购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设谈判保证金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纸质文件,现场谈判。

3.本项目无清单无图纸,各供应商必须仔细踏勘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报价。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必须提供采购人踏勘联系人签字和供应商单位盖章、签字的现场踏勘确认函。采购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金生,13912260700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联系 人:徐金生

联系方式:13912260700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联 系 人:尹建、陈小龙

电话:18906275357(尹建)、18932207883(陈小龙)

2024年1月12日

申请函.doc

2024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网运行分中心新址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