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演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6 17:1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2020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演练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0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0YJYL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总采购预算52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为强化公路交通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层次、各方面的协同配合,根据省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苏公路省市联合应急演练的通知(苏交公传〔2020〕291号),由我中心承办主题为“船舶碰撞桥梁,基础设施受损”的2020年度江苏公路省市联合应急演练。为高质量完成此项演练任务,拟委托专业技术服务单位负责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演练的策划、方案脚本及评估、统筹实施(含演练过程管控、情景道具、现场布置、屏幕搭设、音响调控、视频拍摄、剪辑制作、会务等)。项目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安全评估、评价等相关技术研究内容)。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独立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咨询服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独立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至少2名,且具有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 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磋商。

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处理。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开发建设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苏建花园城39幢907室)

报名方式:可以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也可以联系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报名(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8260526989,QQ:281582144

报名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报名函》

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直接在现场报名的,在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通过电子方式进行报名的,磋商文件将以邮寄方式。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8260526989,QQ:281582144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0月 27 日14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号楼303会议室(地址:南通市跃龙路4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供应商(¥5000元)。

2.磋商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一种形式:电汇、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

(1)若采用电汇,供应商应在上述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

(2)若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若供应商基本开户行在南通,则可递交银行本票),供应商应在上述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本票的,必须同时递交银行本票申请单的复印件)

(无需密封在响应文件内,单独递交)。

(3)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采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延长了磋商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给代理机构(无需密封在响应文件内,单独递交)。

采购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通城西支行

开户账号:326008601010149036016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行及以上级别(不限于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具体分支机构)。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八、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通市公路应急分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513-85524439

传真:0513-85529250                邮  编:226001

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  地  址:南通市苏建花园城39幢股份有限公司907室

联系人::冯建敏、吕俊峰            

电  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邮  编:226001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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