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二次公告)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2019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议室家具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议室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约18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若为外地公司,须承诺中标后在南通市范围内设立全资分支机构或者委托注册在南通市范围内的具有同等资质的代维公司售后服务,代维公司营业执照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要求的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询价,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收其询价保证金,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
供应商需缴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元)。
2、询价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一种形式:电汇、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
(1)若采用电汇,投标供应商应在上述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由投标供应商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电汇进账单的复印件,无需密封在响应文件内)。
(2)若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若投标供应商基本开户行在南通,则可递交银行本票),投标供应商应在上述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本票的,必须同时递交银行本票申请单的复印件)(无需密封在响应文件内,单独递交)。
(3)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采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通城西支行
开户账号: 326008601010149036016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行及以上级别(不限于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具体分支机构)。
3、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10%。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六、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 2019年12月13日14时00分。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号楼403会议室(地址:南通市跃龙路4号)。
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八、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样品接收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3日14时00分。
2、样品出样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号楼一楼大厅(地址:南通市跃龙路4号)。
3、须带样品见下表:
表格详情见附件1
(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封存于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作为供货和施工的验收依据。)
样品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不得在样品上标注文字、图案等标识。样品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4、未提供样品者或提供样品不全者不得参加投标。样品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记如:品牌、制造商、型号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样品进行封存,作为验收依据。所有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检测等费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jtysj.nantong.gov.cn)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询价公告、询价文件澄清、询价采购结果等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仲海霞
电 话:0513-85503443 传 真:0513-85529250
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A座701室
联系人:冯建敏 联系电话:0513-55886288
传 真:0513-83206899 邮箱:fgyjszx@163.com
纪检监督: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察室
地 址:南通市跃龙路4号
联系人:冯慧芳
联系电话:0513-85535026 传 真:0513-85529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