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港船闸上游远调站围栏修缮工程询价公告
来源: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4 10:0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焦港船闸上游远调站围栏修缮工程

2、预算审核金额:25009.53元,最高限价:25009.53元。

3、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4、项目需求说明:

由于上游远调站围栏倒塌2处,长度约50米。为了保证船闸建筑物稳定完好,拟对2处倒塌围栏进行修缮,对2处结构不稳定围栏大门门垛拆除重建。

现场拆除清理,新建围栏50米,其中砌筑围栏垛15处,高1.9米,砂浆抹面;安装塑钢栏杆约44米,栏杆高1.65米;其中砖加混凝土围栏基础,高20厘米;砌筑围栏大门门垛2处,高2.6米,砂浆抹面。

项目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备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4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

1、请自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栏目(http://jtysj.nantong.gov.cn/)下载询价文件。

2、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按照询价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2476895526@qq.com中,并致电采购人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询价的相关事宜。(联系人:徐振,联系电话:18752862776,QQ:2476895526)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询价文件获取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焦港船闸运行中心二楼会议室(如皋市江安镇朗庙村),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焦港船闸运行中心二楼会议室(如皋市江安镇朗庙村),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如开标过程中对开标过程有质疑的,请于开标过程中提出,如无供应商提出异议,视同默认开标过程及结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截止之日前一天书面告知采购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响应文件均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如皋市江安镇朗庙村

电 话:徐振

联 系 人:0513-87491596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焦港船闸上游远调站围栏修缮工程文件及申请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