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市公路应急分中心应急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2 09:09 累计次数: 字体:[ ]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分中心(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2020年南通市公路应急分中心应急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0年南通市公路应急分中心应急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20YJSB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总采购预算105万元,共分3个标段,其中:YJSB-2标段采购预算为26.4万元,YJSB-3标段采购预算为13.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2020年南通市公路应急分中心应急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分别为YJSB-1标段、YJSB-2标段和YJSB-3标段。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为YJSB-2标段和YJSB-3标段。其中YJSB-2标段包括:融雪剂撒布机4台、油锯14台;YJSB-3标段包括:3m推雪板2块、3.5m推雪板1块。磋商小组根据各标段的总分,推荐各标段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各标段采用不能兼中的原则,如YJSB-2标段、YJSB-3标段得分最高为同一供应商的,则YJSB-3标段将推荐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顺序也按此顺序。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 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1月-2020年6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4. 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磋商。

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处理。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开发建设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9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1612室

报名方式:可以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也可以联系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报名(联系人:沙云天,联系电话:18551417471

报名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报名函》

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请自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供应商,请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代理机构联系人:沙云天,联系电话:18551417471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2日14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号楼303会议室(地址:南通市跃龙路4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供应商(¥3000元)。

2.磋商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一种形式:电汇、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

(1)若采用电汇,供应商应在上述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

(2)若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若供应商基本开户行在南通,则可递交银行本票),供应商应在上述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本票的,必须同时递交银行本票申请单的复印件)

(无需密封在响应文件内,单独递交)。

(3)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采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延长了磋商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给代理机构(无需密封在响应文件内,单独递交)。

采购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通城西支行

开户账号:326008601010149036016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行及以上级别(不限于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具体分支机构)。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八、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分中心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联系人:邓女士电  话:0513-85524439

传真:0513-85529250                  邮  编:226001

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1612室

联系人:邱海峰、沙云天               电  话:18036206278、18551417471

邮  编:226001

2020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