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房建工程合并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08 11:1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FJJL

2、项目名称: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房建工程合并监理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建筑业

5、预算金额:本项目共分两个包。

包一:约20万。包二:约11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为费率4.5%,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费率2.8%。

各投标供应商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评标时依开标顺序(按包一-二顺序开标),按照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包一的成交人,则不再参与包二的评审。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则不影响其它包的成交结果。

6、采购需求: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房建工程监理。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缺陷责任期:自合同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全部竣工之日起24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包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包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供应商自有员工,并出具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供应商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3个月中,任意连续1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3个月指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申请方式:可以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圣杰,18862913262)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各申请人到招标代理单位自行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由招标代理单位邮寄纸质文件给各申请人。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请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楼信访接待室(地址:南通市跃龙路4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除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外,另须准备一份在递交响应文件交由采购人或代理单位收取、核验。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楼信访接待室(地址:南通市跃龙路4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支付方式:本合同为固定费率合同。

基价为监理范围内工程施工合同的中标价。

包1签约合同价=按暂估工程施工合同金额458万*中标费率。包2签约合同价=按暂估工程施工合同金额410万*中标费率。

1、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无须提供保函);

2、包1:本项目监理范围内①2024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房屋修缮工程;②2024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标准化应急基地改造工程均完成结算审核审定后一个月内付至相应对应监理费的97%;

包2:①2024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网运行分中心新址室内装修项目②2024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网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均完成结算审核审定后一个月内付至相应对应监理费的97%;

3、本项目监理范围内其他工程结算审核审定后一个月内付至对应监理费的97%;

4、余款在所监理的全部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在监理单位提出申请后一个月内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ysj.nantong.gov.cn/)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补遗书、磋商文件澄清、成交结果公告等采购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联 系 人:荣女士

联系方式:0513-85524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 系 人:邱海峰、朱圣杰

联系方式:18036206278、18862913262

邮箱:943195698@qq.com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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