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1-03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轨道交通作为市民公共交通出行的重要载体,其营运安全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社会影响程度高。为提升南通地区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有效应对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最大程度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南通实际,制定《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预案是《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社会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范围广,为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程序,需要充分厘清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推动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有序协调、高效联动、快速响应、合理处置各类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因此,为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积极响应《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预案。

二、编制依据

(1)预案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南通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还包括:《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处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

三、相关部门修改意见及采纳情况

预案已向市级各部门、单位共计28家征求意见,共有6家单位提出21条意见,其中12项意见予以采纳。

四、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体系和职责、预防与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9个方面组成,另含4个附件。

(一)总则

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工作机制6个方面。明确了预案的适用范围,使应急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起到应急处置指导作用。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包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3个方面。

南通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运营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市政府成立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结合有关单位(部门)职责,明确了南通军分区、市监委等成员单位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处置职责。同时,从组织调度角度出发,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可成立综合协调组、事件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专家咨询组、事件调查组、善后处置组8个专项应急工作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了有力的组织支撑。

(三)预防与监测预警

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发布与解除、预防措施以及预警响应4个方面。

相关部门和单位注意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及时作出预警。预警信息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并做好救援准备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情况,预警级别及时升级、降级或解除。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

包括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分级响应、先期处置、基本应急和扩大应急、处置措施、处置原则、对外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应急终止8个方面。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级别,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各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对于突发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运营突发事件,应按照重大或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进行响应。

发生Ⅰ级、Ⅱ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本预案;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响应等级的建议;按照上级部署及本预案的要求,组织、协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做好应急资源和应急队伍的调度工作;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发生Ⅲ级、Ⅳ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有关情况,经同意后,由应急指挥部启动预案;视情组织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认符合应急救援终止条件,并选择适当终止时机,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发布应急终止公告。应急工作终止后,及时分析、评估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五)后期处置

包括善后处置、保险理赔、外事协调、事件调查4个方面。

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事件调查组组织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责任和处置进行调查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保障

包括装备保障、通信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人力运输保障、技术保障7个方面。

应急保障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的应急保障是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

(七)宣传、培训与演练

包括宣传、培训、演练、周期性评审4个方面。

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有利于各方了解可能面临的事故及相应的应急措施,有利于各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周期性评审应由应急指挥部定期(或特、重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实现应急预案的可持续改进,更好地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包括奖励、责任追究2个方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奖优罚劣,有效调动突发事件处置中各岗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九)预案管理

包括预案制定、预案修订、预案实施3个方面。

(十)附件

包括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图、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联系通讯录、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报送表 4个部分。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