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7-07 09:0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率先打造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样板,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前列提供制度支撑,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现将其出台背景及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是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的重要内容,是夯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江苏省《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21〕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率先打造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样板、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我市制定了《南通市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到2021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制定“路长制”具体实施方案;到2021年底,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实现,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农村公路实现路网更通畅、通行更安全、养护更科学、环境更优美、服务更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两个方面明确了农村公路“路长制”的九项具体任务。

(一)组织体系。一是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二是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和三级路长(县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总路长由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路长由县(市)、区政府分管同志担任。乡级路长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路长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三是设置两级“路长制”办公室,县路长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县(市)、区政府分管同志担任主任,县(市)、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办)参照成立乡级路长办公室,可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合署办公。四是推行乡村道专管员制度。原则上乡村道规模高于50公里的乡镇每50公里乡道、村道配备不少于一名农村公路专管员,不足50公里(含50公里)的乡镇每25公里配备不少于一名农村公路专管员,做到乡村道管理养护全覆盖。

(二)工作职责。一是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市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级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县级农村公路“路长制”进行指导、监督,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二是总路长职责。总路长是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县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三是县、乡、村三级路长职责。县级路长、乡级路长分别是县、乡村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路产路权保护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日常巡查、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联合执法、建设用地及建筑控制区管理等工作。乡级路长每季度召开一次路长联席会议,每年开展一次乡村道专项考评。村级路长负责辖区内村道的日常巡查、路域环境治理、日常养护等,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完成上级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四是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职责。县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总路长、县级路长、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机制。乡级路长办公室负责执行县路长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村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做好乡村道专管员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五是乡村道专管员职责。乡村道专管员在县乡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等。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实施方案》从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督查考核、加强技术支撑、全面公开公示和加强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具体保障措施。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