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市公交与出租车有关防疫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局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部门:
因近14日我市未新增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根据《关于修订道路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防控指南和督察清单的通知》(苏交通防指〔2021〕180号)要求,现执行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措施:
1. 公共交通汽车防疫措施:司乘人员均须规范佩戴口罩。
2. 出租汽车防疫措施:对乘客进行健康码查验,司乘人员均须规范佩戴口罩。
请各地、各相关单位落实对应防疫措施。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