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0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广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模式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12-05 15:53 累计次数: 字体:[ ]

苏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模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同供电公司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电网负荷特性,夏季晚高峰为晚8点至10点,而居民充电高峰也是在晚7点至11点,如居民充电设施大规模无序使用将对我市电网晚峰负荷带来冲击。统筹整体充电需求,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是缓解该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央和省市的重要工作部署。

目前,我市在推进统建统营工作方面已开展相关探索,一是在政策层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通新办〔2023〕1号),提出“鼓励停车场开发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类主体,在省级官网承诺公示名单中选择具备较强充(换)电设施安全运营服务能力的企业统一建设、统一运营。”二是正在研究制定居住区有序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实施方案,按照《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选择合适的技术路径,明确承担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的要求。您提出的建议为实施方案的制定,提供了重要思路。三是在补贴层面明确“对居民社区符合智能有序、统建统营要求,并已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的充电设施,可纳入资金补贴范围,对充电服务运营商进行奖补”。目前,补贴细则正在修订中。

下阶段,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选择适合的居住区开展统建统营工作试点,积累总结成熟经验并逐步做好推广。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