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郊区砂石运输车辆管理,提升环境质量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12-05 15:42 累计次数: 字体:[ ]

杨俊华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郊区砂石运输车辆管理,提升环境质量”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们从多方面开展包括砂石运输车辆等公路超限超载执法管理工作,有效压降公路超限超载率。

(一)开展宣传教育。以日常执法检查为基础,以深入开展“路政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深入港口码头、货运站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施工工地,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开展货物装载源头名录公示。将具有一定规模的港口码头列入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进行公示,每月不少于2次对其进行现场监管,督查按规定安装称重监控设施,及时向监督部门实时传输称重监控记录。

(三)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港口码头周边及经常发生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的路段,常态化联合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深化砂石运输车辆等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质量。

(一)丰富载体,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宣传画册、漫画、动漫、快板及上门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对港口码头砂石经营者、从业人员及货车驾驶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规范装载行为,合法运输。

(二)突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督促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将港口码头纳入重点货场装载源头企业,督查企业按规定安装称重监控设施并正常使用,及时向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实时传输称重监控记录,如实登记车辆证件信息、计重、开票,签发货运运单,驾驶员应随车携带。由行业监管部门每月对重点货场装载源头企业进行不少于2次的现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作闭环处理;对屡教不改的依法从严处罚。由属地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经营性货运车辆未按规定安装GPS定位设备、未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违法行为。

(三)合力攻坚,加强路面联合执法。公安交警、交通执法联合制定执法计划,特别对港口码头周边及经常发生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的路段,加大联合检查频次,对恶意超限、抛洒滴漏的车辆开展联合执法,并进行“一超四罚”溯源。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