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022-01354 分类: 工业、交通\水运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2〕126号
成文日期: 2022-12-16 发布日期: 2022-12-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1/2022-01354
分类: 工业、交通\水运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2〕126号
成文日期: 2022-12-16
发布日期: 2022-12-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21 10: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以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为目标,以发展多式联运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联通水平,推动技术装备升级,促进运输组织模式创新,营造统一开放有序的运输市场环境,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支撑南通建设“一枢纽五城市”、开启“强富美高”现代化新征程作出交通贡献。

(二)工作目标。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货物运输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基本实现多式联运基础设施“一体衔接”、联运线路“一网联通”、运输信息“一站互享”、联运规则“一单到底”、发展环境“统一有序”,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水路和铁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水路、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较“十三五”末分别增长13%和30%左右,营运货车和货船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力争降至11.8%左右。

——多式联运枢纽体系基本形成。海安多式联运物流基地、通海港区国际物流枢纽中心等主要多式联运基地基本建成,形成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4个以上,联运枢纽体系布局更加完善;新增货运铁路及专用线2条以上,积极推进建设通达港口作业区、产业集聚区、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的支线航道;设立内陆集装箱还箱点1个;先进快速换装转运设备加快普及应用,设施设备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多式联运精品线路更加完善。多式联运线路连线成网,联通长三角、中西部及华南等主要城市,培育形成8条精品联运线路,多式联运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2025年底达到12.25万TEU;内河集装箱运输量达到3.1万TEU,中欧(亚)班列年开行量达100列左右。

——多式联运信息互联互通一体高效。南通港基本实现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共享;新技术、新模式集成应用加快,多式联运全程数字化组织水平大幅提升。新增培育3家以上“互联网+”智慧物流电子信息平台。

——“一单制”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健全。“一单制”多式联运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一单制”电子化多式联运单证交换规则初步建立,“一单到底”全程运输模式逐步推广复制。

——货物运输结构优化升级。到2025年,水路货运量、铁路货运发送量较“十三五”末分别增长17.1%、57%,增量达1329万吨和30万吨;沿海港口利用水路、铁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集疏港大宗货物比例总体达95%以上。

——发展环境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营造公平竞争的多式联运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培育形成2个以上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骨干多式联运全程物流服务经营人;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力支撑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

二、通道设施提升行动

(三)畅通高等级航道网。加快推进通州湾港区网仓洪和小庙洪等进港航道建设,开展通州湾航道升等研究并适时开工建设,实现10~15万吨级航道通达洋口、通州湾、吕四作业区,5万吨级航道通达三夹沙、海门作业区。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构建联通江海、辐射周边的“三横五纵”干线航道网络,确保建成通扬线通吕运河段、通扬线市区段(通栟线—幸福竖河)航道,加快推进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建设。规划研究通扬线如皋段航道,形成江海联运通道,实现三级航道全面通达通州湾重点作业区。到2025年,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220公里。〔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建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南通海事局、南通港集团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四)提升干线铁路运输能力。推进干线铁路建设及既有线的扩能、电气化改造,完善对外货运铁路通道,着力升级货运铁路系统。推进新长铁路扩能项目,规划研究海洋铁路扩能项目,推进宁启铁路二期复线改造工程规划研究。到2025年,普速铁路货运通行能力进一步增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参与)

(五)加快货运枢纽布局建设。加强与苏州市和无锡市的协同联动,建设苏州—无锡—南通国家综合货运枢纽。完善以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为骨干、通用集散型货运枢纽为支撑的货运枢纽场站体系,推进一批铁路物流基地、港口、航空物流枢纽规划建设和设施改造,提升南通市货运枢纽的国际功能。加快建设海安多式联运物流基地、通海港区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开工建设海安第二铁路物流基地,加快推进南通铁路二级物流基地前期工作,建成南通港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新建通海港站、洋吕铁路东灶港站大宗商贸物流基地(一期)、洋吕铁路吕四港站铁水联运物流基地(一期)。依托空铁货运枢纽规划建设临空贸易区,集中复制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深化沪通空港物流合作,加快建设京东物流全球航空货运枢纽。到2025年,形成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4个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南通港集团、南通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集疏运体系建设。在编制港口规划或集疏运体系规划时,同步做好支线航道和铁路用地规划预留控制。重要港口、新建或改扩建集装箱年吞吐量5万TEU、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要接入支线航道、铁路专用线,具备条件的实现铁路深入码头前沿。建成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加快如皋港区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规划研究洋口港疏港铁路;挖掘既有铁路专用线潜能,推动共建共线共享共用。力争建成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规划研究通州湾和洋口港疏港航道。建成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开工建设通州湾至常熟高速通州湾至通州段及通州至海门段、港西路南延等工程。到2025年,港口集疏港高快速路实现全覆盖,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实现铁路专用线进港。(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南通港集团、南通沿海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集装箱还箱点布局。依托港口、铁路物流基地、综合货运枢纽,优化布局内外贸集装箱还箱点,推动建立跨区域、跨运输方式的集装箱循环共用系统,降低空箱调转比例。支持江苏南通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布局建设公共还箱点,提供验箱、洗箱、修箱、堆存等服务,开发公共箱管系统,共享箱源信息。与上海港、宁波港、太仓港、中远海等国内外知名港航企业加强合作,引导还箱点资源共享。探索设立通海港区水陆联运还箱点。推动港口和铁路堆场互用,海运箱和铁路箱互使,引导海运箱上路,推动铁路箱下水,实现“一箱到底、循环共享”。到2025年,设立1个内陆集装箱还箱点。(南通港集团、市班列公司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海关参与)

三、组织模式优化行动

(八)打造多式联运通道网络。依托通州湾港区,打造沿海通达内陆地区的快捷陆海联运通道。依托通海港区,打造长江通达内陆地区的高效铁水联运通道。发挥长江黄金水道效能,完善海运直达、江海转运、为长江中上游及内陆地区中转联运的江海河联运体系。紧抓南通新机场、北沿江高铁等建设契机,联动上海虹桥、浦东机场,加快形成空铁枢纽联运体系。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多式联运枢纽中心功能,培育形成8条以上稳定运行的集装箱多式联运精品线路。(南通港集团、市班列公司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南通海事局参与)

(九)打造铁水联运示范线路。依托通海、通州湾等港区,积极培育发展铁水联运,加快形成以港口为节点的高效顺畅的铁水联运体系。充分发挥铁路枢纽和疏港铁路优势,加强与铁路、物流、航运等企业战略合作,打通铁水联运通道体系,重点依托海安商贸物流园和疏港铁路,开行“点对点”集装箱班列,打造通达内陆地区的铁水联运线路,持续打造至上海港、宁波港精品海铁联运班列。加快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加强铁水联运班列宣传推介,打造通州湾、通海港区外贸集装箱铁水联运模式。到2025年,力争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率达10%。(南通港集团、南通沿海集团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参与)

(十)打造公铁联运示范线路。更加高效地融入国内大循环,发挥铁路比较优势,以铁路承担干线运输、公路承担接驳集散运输,构建高效的公铁联运网络。依托海安站,以“长途重点货类精品班列+短途城际小运转班列”模式,打造以干线铁路为支撑的东西双向集装箱公铁联运示范线路,重点开行通达新疆、青町、平顶山等中西部地区主要城市的“点对点”集装箱直达班列,以及沪宁沿线城市“城际小运转班列”。到2025年,力争培育形成3条以上国内铁路班列线路。(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参与)

(十一)打造空陆联运示范线路。依托南通兴东机场、南通新机场及南通空港物流园等,推进京东物流全球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推进机场物流与临空经济区、南通综合保税区高水平联动,加快国际国内全货机航线开辟,形成以南通—大阪等国际全货机航班为基础,辐射亚欧的航空货运网络,鼓励发展“卡车航班”等空陆联运方式,在机场与保税空港物流园区间建立“快速通道”,构建便捷高效、通达国内外主要城市的空陆联运体系。2025年,国际(地区)货运航线力争达到10条。(南通机场集团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南通海关参与)

(十二)推动中欧(亚)班列提质增效。推动班列开行由“点对点”向“枢纽对枢纽”转变,依托海安铁路物流基地、通海港区国际物流枢纽中心等,积极采取接续班列和集结班列等组织形式,常态化开行至东盟货运班列,提升运输规模和经济效益,巩固南通作为江苏至越南的东盟班列省内唯一始发点的优势。谋划开行北向到俄罗斯的国际班列线路,加强南通与南京、连云港、苏州、徐州中欧班列在到达城市、开行线路上的协同、错位发展。到2025年,开行至越南、东盟等方向中欧(亚)班列线路不少于2条,年开行量达100列左右。(市班列公司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外办、南通海关参与)

(十三)完善布局高铁物流体系。利用已建成的宁启铁路、沪苏通铁路物流通道以及拟建铁路项目的物流运输能力,推进铁路沿线各枢纽(节点)的高效互联。发挥高铁准时高效运量大的优势,加快构建与现代化铁路网相匹配的高铁物流服务体系。加强高铁场站功能设施改造升级,完善与高铁物流相配套的硬件基础设施,强化货物安检、快速接卸货、分拣、存储、转运等功能建设。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参与高铁物流枢纽建设,就近或一体化布局电商快递分拨与配送中心,完善与高铁物流高效衔接的分拨、配送网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丰富多式联运服务产品。构建南通与中西部地区煤炭、棉花、粮食等大宗物资公、铁、水多式联运通道,丰富多式联运服务对象,加大35吨敞顶箱推广使用力度,开展双层集装箱运输可行性研究。大力发展铁路快运,推动冷链、危化品、国内邮件快件等专业化多式联运。持续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稳固三级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网络节点,继续推广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先进模式。充分挖掘城市铁路场站和线路资源,创新“外集内配”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模式。结合城区港口功能布局,发展生活物资水陆联运。鼓励多式联运经营人按照资源共享、网络共建、风险共担原则,以资本、产品、信息为纽带开展联盟合作,探索建立多式联运专业化设备的共享、共用、共管平台。鼓励冷藏集装箱、罐式集装箱运输等专业化多式联运发展,引导和培育集装箱、半挂车、托盘以及装卸设备等租赁市场发展。优化整合物流产业链全链条,积极发展运贸一体化,衍生交易、金融、结算等服务产品。(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南通港集团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十五)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加快实施公铁水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重点培育2~3个龙头骨干多式联运经营企业,积极打造多式联运品牌线路。支持港口、航运、铁路、物流企业延伸产业链、供应链,转型发展为具有跨运输方式组货能力、承担全过程运输服务的多式联运经营人。深入推进港口一体化改革,支持南通港集团以资本为纽带逐步整合沿江沿海岸线资源和公共码头资源,统筹推进沿江沿海港口资源开发。推动由上港集团、省港口集团、南通港集团等港航企业组建通州湾新出海口集装箱运营合资公司,推进运营主体一体化,实现在联合经营、货源组织、航线开辟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多式联运企业在南通设立区域分拨中心。鼓励多式联运市场经营主体以联运线路、物流链为纽带组成企业联盟。(市交通运输局、南通港集团、南通机场集团、市班列公司牵头,南通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参与)

(十六)推进运输服务规则衔接。以水运与铁路衔接为重点,推动建立与多式联运相适应的规则协调和互认机制。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鼓励南通港集团、海安正元物流有限公司以集装箱标准化货物单元为重点,探索推行协调互认的单证规则和服务规范。支持海安铁路物流基地、市班列公司充分发挥平台功能优势,探索发展以国际铁路货运为主体的多式联运“一单制”。加快推广应用电子运单、智能化匹配、网上结算、线上通关等新技术,提升多式联运全程运输数字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南通港集团、市班列公司牵头,南通海关参与)

(十七)提升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推动交通运输、商务、海事、海关、市场监管、铁路、民航等部门政务服务信息共享,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强铁路、港口、船公司、民航等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开放列车时刻、货物装卸、船舶进离港、货物在途、集装箱定位、订舱、运力等信息,南通港实现公铁水联运EDI信息交换共享,强化多式联运数据交换电子报文标准应用。加快港口综合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建设智慧港航,实现码头作业、货物运输、口岸监管、航运服务等信息化和自动化,加快建设吕四港自动化集装箱智慧港口、如皋港现代物流电子信息平台。整合现有通关系统资源,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打造“大通关、大口岸、大物流和大商贸”的口岸公共智慧信息化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物流企业上云、上平台,建设一批物流资源交易平台、现代供应链协同平台等物流垂直领域信息平台,实现运输及仓储资源整合。到2025年基本实现运输全过程可监测、可追溯。(市交通运输局、南通港集团、南通机场集团、市班列公司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海关、南通海事局参与)

四、运输结构调整深化行动

(十八)推动大宗货物“公转水”“公转铁”。推动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充分利用已有支线航道、铁路专用线能力,逐步将大宗货物运输转向水路或铁路运输。加强港口资源整合,进一步加强煤炭、矿石、焦炭、粮食等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管理,沿海港口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原则上以铁路或水路为主,短距离运输时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探索推广大宗固体废物公铁水协调联运模式。落实推进大宗货物、集装箱运输“公转水”“公转铁”相关扶持政策,以水水中转为重点,服务引导企业更多利用水路运输。到2025年,沿海港口利用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集疏港大宗货物比例总体达95%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南通港集团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十九)加快江(河)海直达和江海河联运发展。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建设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发挥长江黄金水道效能,构建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干散货江海联运系统和集装箱、干散货江海直达系统。突出与RCEP国家的直达航线建设,探索开行至中东、西非、美西等远洋航线。加强和上海港、宁波舟山港以及长江经济带上游重点江港、内河港之间的对接联动,优化长江转运支线网络,积极打造江海河联运示范线路,推进“驳运快线”的班轮化运作。推进东灶新河—通州湾一港池水域相当A级航区、通州湾港区江海直达特定航线报批。主动对接上海港,研究推动“点对点”快航等业务模式落地。积极推进内河集装箱“达海”航线建设,引导通州湾港区与苏中、苏北内河港航企业建立港航联盟,促进集装箱海河联运发展。到2025年,内河集装箱外贸航线加快发展,江海河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市港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南通海事局、南通港集团牵头,市发改委参与)

(二十)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以海安凤山港、吕四内河转运码头为重点,巩固拓展内河集装箱航线,优化内河集装箱运营模式,提升内河集装箱发展质效。优化完善内河集装箱航线网络,巩固加密内河港至太仓港区、通海港区等通江航线,开辟内河港至通州湾港区等达海航线,拓展开辟至连云港、淮安、宿迁、徐州等苏北地区内河集装箱航线,扩大内河集装箱航线覆盖面,建立服务内循环的内河集装箱运输体系。鼓励内河集装箱港航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探索通过整合运营内河码头、开辟精品航线、组建内河船队等多种方式,持续完善服务功能,健全物流服务体系,形成1~2家内河集装箱骨干运输企业。积极支持大型沿江沿海集装箱港口企业、班轮公司、物流企业等参与内河集装箱运输经营,建立港航货企业联盟,促进内河集装箱经营一体化。加快推广应用港口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TOS),实现内河集装箱港口全覆盖。到2025年,内河集装箱运输量达到3.1万TEU,外贸集装箱占比进一步提升。(市交通运输局、南通港集团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南通海事局、南通海关参与)

五、装备升级改造行动

(二十一)加强联运技术装备研发应用。鼓励多式联运经营主体与装备制造企业联动发展,共同研发推广集装箱、商品车、冷链、危化品等专用运输车船及场站、码头、堆场装卸设备。研发建造、改造64TEU以上内河集装箱船舶,重点发展120TEU集装箱、200TEU滚装/集装箱多用途船舶,积极发展1140标箱集装箱船等江海直达船型,以及适用于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的大型化、标准化集装箱船型。加快铁路快运、空铁(公)联运集装器(板)、新型模块化运载工具、快速转运等装备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积极推动集装箱、标准化托盘(1200mm×1000mm)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南通港集团、南通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提高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支持运输船舶更新为LNG动力示范船,推动在公路服务区和港站枢纽规划建设充换电、加气等配套设施。在港区、厂区短途运输和固定线路运输等场景示范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推动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加快推进港站枢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推动场站、码头前沿装卸设备、水平运输车辆、堆场装卸机械等关键设备采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和数转智改,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到2025年,港口生产新能源、清洁能源消费占比75%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南通海事局、南通港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市场环境统一开放行动

(二十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交通运输、商务、海事、海关等部门多式联运政务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深化大通关体制机制创新,推广“联动接卸、视同一港”,在具备条件的港口深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依铁路运营企业申请开展铁路快速通关,提高境内段铁路运输效率和便利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南通海事局、南通海关、南通港集团、市班列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规范重点领域和环节收费。鼓励铁路运输企业与大型工矿企业、港口、航运、班列、货运代理企业等签订“量价互保”协议,提高多式联运成本竞争优势。规范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装卸、堆场收费,明确线路使用、管理维护、运输服务等收费规则,严格落实铁路专用线领域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进一步降低使用成本。(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南通海关、南通港集团、市班列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快完善标准体系。鼓励探索制定多式联运枢纽设施、票据单证格式、运输计价规则、包装与装载要求、安全管理、货物交接服务等地方性标准规范。积极参与国家、省多式联运标准规则研究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依托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全市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框架下,建立跨区域多式联运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跨区域多式联运发展统筹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县(市、区)一策、一港一策、一企一策”要求,制定本地区推动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重点企业,健全责任体系,出台配套政策。各县(市、区)推动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于2023年1月31日前报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二十七)完善财政等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多式联运枢纽场站及集疏运体系建设的资金扶持。市级财政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多式联运发展等资金支持力度,落实中欧班列支持政策,优化市级层面关于集装箱运输方面的扶持政策。对外贸还箱点建设、集装箱新型载运工具应用、多式联运信息平台开发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对有一定规模、具有示范意义的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的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出台财政引导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南通港集团、市班列公司参与)

(二十八)完善用地用海支持政策。加大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中转分拨基地、铁路专用线、干支线航道网、封闭式皮带廊道等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高用地复合程度,盘活闲置交通用地资源。支持重点港口、集疏港航道、铁路和公路等建设项目用海及岸线需求,确保将港口岸线、用地等纳入相关规划。对支撑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的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查、审批。要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港口集疏运航道、铁路及产业聚集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支线航道、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南通港集团参与)

(二十九)严格督导考评。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国家和省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基础上,制定我市监测指标,建立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运行状态监测和报送机制,强化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估。建立工作动态督导考评机制,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全市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对港口、物流园区、工矿等企业和相关部门的督导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对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的监测分析,按季度总结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并填写《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十)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南通多式联运相关业务和产品的对外宣传和推介,吸引周边区域利用南通多式联运体系开展业务,发挥南通交通枢纽功能,并为多式联运业务开展提供更加广阔的腹地支撑。(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附件: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


《南通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附件: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