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隶属于市交通局,实行七块牌子一套班子,七块牌子是:南通市运输管理处、南通市交通局运政稽查支队、南通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南通市机动车管理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南通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南通市机动车技术管理处、南通市内河港口管理处。
工作职责主要是:为维护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搬运装卸、城市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内河港口建设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为运输经营者提供有关服务。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搬运装卸、城市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的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质量纠纷调解、行业调查与统计。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科室:办公室、政工科、财务装备科、信息综合科(南通市运管信息管理中心)、客运管理科、货运管理科、机动车维修管理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科(南通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中心)、运证业务科(南通市运政服务中心)、法制稽查科。
直属机构:南通市公路主枢纽指挥管理中心(相当正科级建制)、南通市交通局运政稽查支队所属的一、二、三、四大队(相当副科级建制)。
派出机构:南通市交通局崇川运输管理所(崇川稽查大队)、南通市交通局港闸运输管理所(港闸稽查大队)、南通市交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运输管理所(开发区稽查大队)
三、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表现为:“一个保障”、“两个提高”、“三个快速发展”、“四个大幅提升”。
——“一个保障”:
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运输保障,即在春节、“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运输中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又在防汛抗旱、新兵运输、文明城市创建、南京青奥会、70周年阅兵等重大活动中发挥了应急保障和安全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了道路水路运输业比较优势。截至目前,全市运输经营业户达到32234家,运输从业人员达到15.32万人,分别比“十一五”末下降17.93%和增长25.67%;拥有营运客车6956辆,营运货车54361辆,运输船舶1516艘,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6.07%、1.75%和6.41%;开通客运班线325条,平均日发班次5336个,分别比“十一五”末下降34.06%和增长60.26%;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中的站(场)达到94个、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达到2324家、驾驶员培训学校达到108家,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49.2%、7.9%和27.1%。“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营业性公路客运量7.09亿人次、旅客周转量545.89亿人公里,是“十一五”时期的1.18倍和1.08倍;完成营业性公路货运量7.17亿吨、货物周转量768.55亿吨公里,是“十一五”时期的1.47倍和2.44倍;完成水路货运量3.39亿吨、货物周转量2327.99亿吨公里,是“十一五”时期的2.67倍和1.92倍。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完成客货运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占比分别达到99.04%和99.55%。
——“两个提高”:
一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广泛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等载体活动。创新实施企业自查+行业抽查+主管部门督查的“三级联动”安全检查机制,连续五年和公安、安监部门合作,联合开展运输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运输行业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和通报制度。加大科技兴安力度,修订完善了《南通市危货运输车辆提前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办法(试行)》,累计投入引导资金240余万元,带动企业投入资金6200万元,全市提前报废更新危货运输车辆619辆。在全省率先建成运用“道路客运短信服务监管平台”,畅通了道路客运服务质量与安全运输监督渠道。建成道路危货运输监管信息平台,在全市38家危货运输企业全面推广使用。建成市级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市级平台,78家“两客一危”企业、3042辆营运车辆纳入监管,10家运营商提供的企业监控平台接入运管部门联网联控系统。在全市客货运输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全市运输安全生产形势连续五年保持平稳,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运输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全系统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提升年”、“市场整治推进月”等打非治违活动,对长途客运班车、卧铺车进行跟车暗访和专项督查,严厉打击客运“以包代线”、维修驾培路边摊点等非法经营行为,运输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明显改观。率先实施班线客运、危货企业、驾培市场、从业人员退出机制及出租车召回处理等制度,完善了市场监管和推出机制,推行轻微违章教育放行,优化行政处罚方式。充分发挥在线稽查省、市、县三级联动功能,“运政即时性移动执法”在全市法制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并被市政府推荐为全省“试点移动执法项目” 之一。进一步规范运政执法程序,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强化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能力。五年来,共查处各类运输违章万余件,实施行政处罚5700余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个快速发展”:
一是城乡客运统筹实现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公交经营性亏损补贴和车辆购置补贴分别累计投入资金11.24亿元和2.99亿元。全市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247辆,市区新辟公交线路61条,优化调整线路超过60条次,线路总量达到109条,线路总里程达到1850公里,线路数是公交管理职能划转交通前的2.42倍。2011年开通首条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实现南通公交发展史上公交专用道“零”的突破,目前公交专用车道双向里程累计达到62公里,公交车运行速度、班次执行率和准点率大幅提升。全市新建公交场站5座,标准化改造首末站15个,增设公交站点近300个,市区主干道23个站点45组站棚实施提档升级,新建电子站牌185个。到“十二五”末,市区公交停车保养场达到29个,公交净站点2000个,市区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超过90%。市区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8标台,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2%,分别是“十一五”末的1.58倍和1.73倍。推出了“掌上公交”、与全国70个城市互通的公交卡“一卡通”等智能系统,建立了公交考核评价机制、公交企业财政补贴办法和市区新能源公交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城市公交服务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推进,全市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稳定在100%,城乡农村客运班线全部完成公交化改造,镇村公交开通率达到68.1%,行政村通公交率达到94.4%,市-镇-村三级城乡客运网络体系初步形成,我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被省局评为4A级。实施农村客运站标准化改造,“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建设投资达4.06亿元,是“十一五”时期投资额的3.2倍。全市客运站达到50家,其中一、二级客运枢纽站达到9个,三、四、五级乡镇客运站达到41个,城乡客运一体化站亭1121个。全市联网的售票网点达到486个,是“十一五”时期的2.08倍。
二是信息化建设实现快速发展。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000余万元推进运政信息化建设。投入300万元在市区重点区域、路段和主要出城、高速路口建立26个视频监控点,对非法营运“黑车”、违规经营出租车、班车等实施视频远程监控,实现违章取证智能化和全天候监管信息化。投入100万元在市区37家危货运输企业监控室安装“全球眼”视频监控终端设备,对企业监控人员在岗情况、监控情况实时远程视频监督。投入100万元整合运管信息系统,建立运管数据中心,开发了运输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投入40多万元在全省率先建成并启用新版从业人员考试及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从业资格实践操作考试电子打分、考试过程电子监控电子记录、从业资格档案电子化目标。投入170余万元打造了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实现了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监管的全覆盖。全市还提前完成了交通运输部示范工程北斗终端安装任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检测数据与“运政在线”系统实现最新数据“无缝共享”。如皋市投入近300万元建成了运政信息指挥平台,海安县在全省县级市率先推出“海安的士”智能手机调度系统。全市发放IC卡道路运输证件19924张,“两客一危” IC卡从业人员证件2998张。
三是文明行业创建实现快速发展。全行业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岗位创建等创先争优活动结出累累硕果。党建工作迈出新步伐,出租车行业成立了“党员先锋车队”,南通运管处“空中党课”被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表彰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创先争优十大‘创新载体’”,运政稽查支队党支部被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评为“创先争优示范点”和“双百双先堡垒党支部”。全市运管系统获“先进单位”、“文明新风典型”、“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荣誉和表彰市级以上42个、省级以上21个,16人获“省优秀运政管理人员”表彰,1名同志被交通运输部表彰为“全国运输管理先进个人”。行业典型再崭新貌,公交、出租车行业典型集体和个人获省、市荣誉和表彰达28个。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信誉管理结合放心消费创建不断深入,率先在全省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监督员制度、排行榜制度,实施教练车安装信誉顶灯、统一驾驶员培训合同格式、开通“南通学车/修车网”。全市进入省级质量信誉企业行列的道路、水路及道路货运站场达到40家,新增A级以上省级信誉维修企业84家、信誉驾校22家,236辆客运班车、6家快货企业、36条快货线路、19家快修企业通过省级品牌认定。
——“四个大幅提升”:
一是运输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十二五”期间,公交车辆数从686台增加到1364台,线路数从48条增加到113条,公交日均客运量从25万人次提高到31万人次。全市城市公交累计完成客运量7.91亿人次,出租汽车累计完成客运量3.95亿人次,分别比“十一五”时期增长63.1%和19.2%。推进传统货运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取得突破,用好用足上级补贴扶持政策,我市获上级财政补贴资金6400余元,带动社会物流业投资180余亿元,全市形成11个市级重点物流园区,其中省重点物流园区3家,拥有26家国家A级物流企业,位列全省第一。一批竞争力强、服务水平优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崛起,林森物流、飞鹤物流等企业被评全国、省、市重点企业,培育农村物流示范点11个。维修、驾培等辅助业全面发展,机动车维修企业年平均维修能力达到634.4万辆次,累计实施营运车辆检测94.02万辆次、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125.94万辆次,分别比“十一五”时期增长12.3%、104.6%和8.0%。驾培行业教练车总量达到3828辆,教练员达到4830人,年平均培训能力达到20.82万人次,分别是“十一五”末的1.28倍、1.33倍和1.80倍。全市取得从业资格培训资质的机构13家,机动车维修从业资格考核点2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网上在册总量突破12.3万人。
二是运输结构质态大幅提升。全市班线客运车辆达到2001辆,比“十一五”末提高7.4个百分点;旅游和包车客运车辆减少到161辆,比“十一五”末下降8.2个百分点。全市高等级客车从2010年的876辆提高到2015年的1534辆,比重从42.9%提高到7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更新投放出租汽车运力80辆,总规模较与“十一五”时期相比基本保持平衡。全市道路旅客经营业户减少到17家,其中拥有百辆以上客车的班车客运企业4家,占比较“十一五”末提高8.7个百分点。全市公营车辆达到1235辆,公营线路达到225条,市际、县际客运班车公司化经营率稳定在80%以上。厢式及专用货车拥有量达到1.58万辆,比“十一五”末增长12.1%。营运船舶公司化管理率达到100%。全市新增拥有百辆车以上的道路货运企业15家,比“十一五”末增长71.4%。水运运力和海运运力先后于2010年、2011年突破百万大关,目前分别达到217.5万载重吨和121.9万载重吨,是“十一五”末的2.02倍和1.71倍。海运业运力发展提前实现南通市水运业发展规划目标,运力总规模位居全省第二,平均载重吨居全省第一。全市一、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一、二、三级驾培机构结构比例分别调整为1:1.4:6.6和1:2:6,二类以上维修企业和拥有50辆以上教练车的驾校发展数量较“十一五”末分别增长36.4%和50%。
三是节能减排效能大幅提升。“十二五”期间,新购更新公交车1048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564辆,占比53.8%。2012年底公交车进入“零汽油”时代,全部使用柴油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实现100%空调化。全市新增公路营业性液化天然气(LNG)客车358辆、货车672辆,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876辆。全国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取得显著成效,林森物流集团甩挂试点拖挂比达到1:2.08;“一拖多挂”运输组织方式全面推广,新增市级甩挂试点企业1家。积极推进长江干线和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五年来累计拆改老旧运输船舶373艘、42365总吨,拆解总量位居全省前列。运输辅助业大力推广应用节能低碳技术,全市新增省“绿色汽修”创建试示范企业19家,获交通部“绿色汽修”项目补助资金近200万元,市区二类以上维修企业“绿色汽修”创建工作开展率达到50%。我市2012年跻身国家驾工委13个模拟器使用试点驾校推广城市行列,市区1家驾校被列为全国推广模拟器使用试点驾校,海门1家驾校研发的场地训练电动模拟机样品获质监部门认可。到2015年底,全市建成1个市区模拟器培训中心、11家县区中心培训点和10家驾校联合培训点,投入新型模拟器近400台。
四是便民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运政服务中心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整建制”迁驻政务中心.五年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12项,7类权力事项下放各县(市)、区办理,10项承诺件改为即办件,9个事项的办理承诺时限共压缩36个工作日,共实施行政许可18000余件。推行并联审批等5项服务举措,主动减免2项服务收费,涉及金额18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免征道路运输证件工本费及从业资格理论考试费39万余元。创新推出从业人员档案专档专递、“一路我帮您(16580)”短信提醒、危货车辆购置网上申请等延伸、提速服务。普货经营许可及年审换证、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和换证、驾校开业许可、教练车投放和教练员初审以及从业资格证换证及诚信考核签注等业务下放县级运管部门,方便辖区申请人就近办理业务。五年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8万多件,办件量列政务中心前三,社会好评不断上升。在全省率先推行维修专业毕业生从业资格证“在校考试直通车” 服务,182人一毕业就双证在手。为从业资格证过期未换证的从业人员开通“便民直考”服务1663人次。全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推广实施“营运车辆预约检测制”,惠及3000余户运输经营业户、1.2万辆营运车辆。
2015年已进入倒计时,这一年我们紧紧围绕省局决策部署,始终按序时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进入冲刺和收官阶段。回顾2015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民生需求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公交和镇村公交稳步推进。新辟城市公交线路7条,优化调整线路16条;市区新增公交车310辆,新购160辆普通公交车已陆续投入线路运营,市区及如皋新购150台新能源公交车,正在陆续上牌中。新增8个乡镇开通镇村公交,全市镇村公交开通率达到71.6%。《南通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通过了市十四届十次规划委员会审议,目前已完成完成规划编制的竞争性邀请谈判。配合做好全省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已完成清分结算系统功能开发、充值系统开发,出租、公交终端机具改造,正加紧推进县区工作。
(二)重点任务落实进度进一步加快。全市所有二级客运站完成新老版联网售票系统的整体切换。超额完成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任务,共拆解船舶45艘(7299总吨),占省厅下达计划的321.4%。推进交通部出租车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市区出租车完成新一轮更新并按试点要求全部安装车载终端,实行统一的96520电调营运。出租车运行监控与调度指挥系统、综合运行分析系统、电召服务管理系统、企业在线业务管理系统等4个子系统已建成投入使用,与交通局“畅行南通” APP软件实现对接,具备一键打车功能。完成南通政数据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三)行业安全稳定态势进一步增强。全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显著成效,聘请安全评估专家对全市客、货运企业进行第三方安全检查,形成企业安全管理现状检查报告,为企业对照整改安全隐患和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全年安全检查共出动人员480人次,查纠各类安全隐患286个。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中心全天候不间断对重点营运车辆实施动态监控,对车辆异常数据与固定点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今年共处理动态监管信息515条,向企业平台推送查岗短信和整改通知10307条,推送电子查岗类工单67件,发布动态监管工作月报6期、周报17期。交通运管与公安交巡警初步达成信息化资源共享合作框架协议。初步建立安全管理与资源配置、市场退出、企业信誉评定和资质升级“三结合”导向机制。加大运输市场路检路查力度,今年共查处各类案件391件。特别是妥善应对 “专车”事件,今年已查处私家车从事“专车”营运案72件,维护了行业和社会稳定。
(四)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一是培育交通物流业发展。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确保林森集团在省交通物流行业的龙头地位,帮扶大地物流打造“百成大达”品牌,我市省重点交通物流基地数量达到7个,其中洋口港物流园区列入省“十二五”规划全省重点布局的18个交通物流园区,林野物流中心、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列入“十二五”期间全省重点布局的40家交通物流中心。二是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扶持林森集团甩挂试点项目,培育江苏铭源物流申报部甩挂试点。探索多式联运组织模式,引导海安物流业利用区位优势发展公铁水联运。三是推进客运班车公司化改造,全市市际、县际、县内班车公司化经营比例分别达到85.86%、96.55%和99.71%。鼓励公营车辆先行先试,实行“车头向下” ,推进班车公司化改造逐步向乡镇、行政村延伸,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四是推进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推进绿色维修工作,引导维修企业导入、使用水性漆,加快烤漆房“油改电”进程,力争市区二类以上维修企业“绿色汽修”开展率达到60%。推广应用驾驶培训模拟器,智慧驾培中心学员模拟培训人均减少碳排放26.9公斤。
第二部分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表1.2015年市本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表2.2015年市本级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表3.2015年市本级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表4.2015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表5.2015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表6.2015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表7.2015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决算表(功能科目)
表8.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表9.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表10.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表11.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经济科目)
表12.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增减变化表
第三部分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部门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2015年度收入决算(含上年结转结余) 7568.74万元,比上年增加 869.84 万元,增长 12.98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通过市级转拨的省级财政拨款增加。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497.02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64.7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6.94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部门支出情况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2015年度支出决算 7,568.74 万元,比上年增加 876.78 万元,增长13.1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5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税收事务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7,496.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3.结余分配 0 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 70.79 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事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7433.17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00 %。其中:基本支出 2371.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 31.91 %;项目支出 5061.48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68.09%。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236.82 万元,支出决算135.17万元,完成预算的57.0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6 万元,完成预算的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 60.91%;公务接待费支出 8.14 万元,完成预算的 27.95 %。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6 万元,占 1.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24.98万元,占 92.46 %;公务接待费支出 8.14 万元,占 6.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6 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参团)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24.98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81.80 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3 辆,主要为省局配发越野型执法车2辆(含通州区一辆)、运政执法指挥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43.37 万元。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47 辆。
3.公务接待费 8.14 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8.14 万元。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9 批次,累计 195 人次。 本年度“三公”经费增加(减少)6.22 万元,主要原因公务车运行费用下降。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教育局及市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三、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交通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七、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