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鑫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王鑫华同志为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大队大队长职务。
聘任郑伴同志为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团委书记职务(按规定程序办理)。
聘用钱超同志为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级管理岗位,免去其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以上聘任和聘用人员聘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
中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6年2月13日
抄送: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处室(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