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注销)严金明等3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通告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现决定对严金明的从业资格证予以撤销,对张彬、喻建华2人的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证件自通告之日起作废。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从业证号 |
资格证类别 |
备注 |
1 |
严金明 |
320624********4315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
撤销 |
2 |
张彬 |
342423********8797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
注销 |
3 |
喻建华 |
320683********1415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
注销 |
如不服从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通告。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