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公路通行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自2024年4月12日零时启用我市G345国道1套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系统,对该路段收集锁定的货运车辆的超限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现将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系统设置地点予以通告。
序号 | 点位名称 |
点位桩号 |
检测车道数 |
检测方向 |
1 |
通州区金新街道 |
G345 K119+580 |
单向三车道 |
由南向北 |
特此通告。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