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经核查,天津华时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和安全生产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和《南通市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五条规定,撤销天津华时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具体许可信息如下:
天津华时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经营许可证号:通320601000083。
如不服从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通告。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