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普小课堂】跟着小江小海轻松get普查登记知识点(劳动工资篇)
来源: 南通统计 发布时间:2023-12-18 11:18 累计次数: 字体:[ ]

活力南通 数说有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将于2024年1月1日全面启动,如何摸清南通“家底”?如何准确填报数据?广大的普查员、普查对象需要掌握哪些登记要领呢?

即日起,“南通统计”公众号将通过经普小课堂的形式,带你轻松get普查登记知识点,今天学习的是劳动工资篇。

一、劳动工资需要填报哪些指标?

期末从业人员、女性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工资总额

二、每项指标按类型如何划分?

按人员类型划分: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划分: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三、易混淆点梳理

(一)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外包人员

1.概念不同:

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为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外包人员是指由承包劳务外包的法人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实际用工单位不进行统计。

2.原则不同:

从业人员以“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为基本原则,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

(二)工资总额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

1、项目不同:

工资总额无论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只要符合劳动工资报酬的都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应付职工薪酬范围更广,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与的补偿等。

2、会计反应的位置不同

一般来说,工资总额≦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是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累计发生额中的部分数据;应付职工薪酬是根据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

易错点:填报平均工资时,不得用期末人数代替平均人数。不得用各月期末人数或平均人数直接累加。

注意:大家填报中千万要注意,工资总额计量单位是千元,不是万元也不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