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会议:市政协十二届第四次会议
提案提出者: |
农工党南通市委员会 |
提案编号: |
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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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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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
近年来,南通市以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发展模式,切实打通交通网络末梢,为农民群众安全出行和加快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农村公路建设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为此,我们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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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交通运输局 |
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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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日期: |
202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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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农工党南通政协委员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抓好统筹衔接的建议 我市分别于2017年和2019年开展了第二轮农村公路县道网和乡村道网的规划,并同步建立了农村公路“十四五”建设项目库。目前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1.7万公里,全省第二,农村公路面积密度为2公里/平方公里,全省第一。2003年至“十二五”期间共建成农村公路14000公里,解决了路难走和路不通的问题,在全省率先实现村村通公路。“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3178公里,危桥改造1237座,2020年我市将再完成提档升级建设工程624公里,危桥改造124座。在全市交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我市农村公路行政村双车道四级路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双车道四级路的覆盖率由“十二五”末期的16.8%提升到目前的42%,全市基本实现了“15--30--60”的时间目标,即辖区所有乡镇15分钟上普通国省干线,30分钟上高速,60分钟县域内互通。农村公路桥梁三类及以上比例达到98%以上。2019年南通市更是以全省第一身份荣获首批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下辖六县(市、区)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县,海门市被三部委授予国家级示范县。 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南通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交通服务乡村振兴样板试点工作。南通市委十二届第十次全会也明确指出要持续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放大“农村公路+”效应,积极打造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样板,争当全国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示范。按照省市两级的总体要求,我市将积极打造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九大样板工程,其中包括“农村公路+”和城乡交通融合样板,2020年将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切实描绘出“农路畅、产业旺、获得感强”的江海农路新蓝图。一是注重农村公路路网框架与国省干线等上位路网以及重要节点的对接融合。紧紧围绕上位路网的布局和特点,发挥农村公路体量小、灵活性强的优势,推动农村公路与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路网衔接,引导干线公路资源通过农村公路路网植入农村经济发展“腹地”。二是注重农村公路路网内部县、乡、村道之间的融合。大力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积极引导农村公路内部交通流的运转,注重打造村与村之间通达回路、镇与镇之间链接快车道、县与县之间路网体系的一体化,全面实现县到镇通一级公路、镇到镇通二级公路、行政村到行政村通双车道四级公路,规划发展村庄通等级公路目标。三是注重引导农村公路路网纳入城市、乡镇总体规划和布局中。积极推动农村公路路网规划由单一部门行为向政府综合行为转变,改变以往路网规划与城乡发展布局结合度不够、滞后等问题;将农村公路路网建设与镇村发展、产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一同谋划、一同部署,引导农村公路与重要经济结点、行政结点、产业结点的紧密融合,切实形成成网成环的农村公路网络。通过路网体系的深度融合支撑和带动农村物流业的发展。 二、关于建立健全机制,提高管养质量的建议 目前农村公路管理确实还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管理主体不明确、管理机制不顺畅,乡镇缺乏固定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不稳定,管养资金缺少以公共财政为主的保障机制等。对于你们反映的这些问题我们一直高度重视。2020年6月施行的《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县道的管理主体是县人民政府,乡村道管理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一直以来我们通过市级层面的引导,力求各县市区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上有所突破和创新。一是在全市范围内试点推行如东掘港养护模式,力求农村公路养护由低水平养护向高水平、精细化方向转变。将掘港养护模式总结为:秉承管理“三项原则”(主体担当原则、属地监管原则、行业监管原则);建立管理“三级体系”—— “区镇(管护办)、村(路段长)、组(管护员)”的156人组成的管养网络;形成管养“三个模式”(实行一体化运营、推行优胜劣汰制、推行例会制度);实行养护“三级捆绑”(对承包管护员管护效果实行百分制考核与人员工资进行捆绑,对村级考核与管护员整体管护水平以及本村承包管护员考核结果实行捆绑考核,对保洁公司督查人员与承包管护员管护效果实行捆绑考核);实行“三级督查”机制(村民委员会的周巡查机制、保洁公司人员日巡查机制、公司管理层重点督查机制)。二是借鉴海安目前推行的路长制,推动农村公路管理由分散管理向规范化管理的方向转变。推行三级路长制,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为一级路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二级路长,行政村负责人担任三级路长。一级路长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促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完成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目标任务。二级、三级路长具体组织和落实辖区内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海安市作为试点县已经每4公里左右配备1名农路管护员,全市管护员达400余名。三是力求在乡镇农路管理机构设置上实现突破。推动县、乡两级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要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配备2名专职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20年,我们将以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在乡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中的主体责任,加强乡镇对乡村公路的执法体系建设,提升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农村公路群管(协管)网络将进一步得到完善。 三、关于创新工作思路,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 农村公路的资金筹措一直遵循“省补助、县配套”的原则,农村公路面广量大,2006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投资200多亿元,农村公路的建成各级地方政府作出了巨大贡献,随着材料、人工的价格的上涨,农村公路的建设管养成本逐年提高,地方财政压力越来越大,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的省级补助标准第一次调整,由原来的10万元/公里调整至现在45万/公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的精神,我省即将出台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资金保障,管养经费标准也将大大提高,同时要求要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市级层面也在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公路发展的投融资机制,2019年在如皋率先开展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的改革试点,既解决了农村公路的融资问题,又提升了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降低了建养成本,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衷心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特别是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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