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港区智慧引航云服务一体化系统等保密评风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 发布时间:2024-11-18 11:0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沿海港区智慧引航云服务一体化系统等保密评风评服务项目

1.2预算金额:10万元。

1.3最高限价:10万元。

1.4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沿海港区智慧引航云服务一体化系统等保密评风评服务项目提供一次二级等保测评服务、一次风险评估服务及一次商用密码测评服务,分别出具报告,完成备案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0天内交付。

1.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30分。

3.2 地点:按3.3方式获取。

3.3 方式:

凡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30分(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登记函发送至邮箱ntyhpilot@163.com,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参与磋商供应商,未登记或登记逾期的不予受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4.1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

4.2 地点: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3供应商应确保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文件为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请按“标段”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标段”开启、磋商。

7.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40号

联系人:丁海荣

联系方式:18914365999

投标登记函-沿海港区智慧引航云服务一体化系统等保密评风评服务项目.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沿海港区智慧引航云服务一体化系统等保密评风评服务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