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港船闸闸区照明路灯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05 14:21 累计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焦港船闸闸区照明路灯更换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焦港船闸闸区。

2.1.2建设规模:焦港船闸闸区照明路灯更换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15万元

2.1.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计划2024年12月开工,2025年2月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一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1.5其他

(1)质量要求:合格。

(2)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确保不发生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挂壁控制柜、庭院灯、电线、电缆保护管、手井、水泥地坪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照明工程施工或维修更换项目。

(2)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A级确定。信用类别:施工,后同);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满足的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投入项目经理担任过照明工程施工或维修更换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3)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任职承诺书。

注: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A、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B、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C.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其他: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或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2024年8月~2024年10月或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4、招标文件获取

4.1申请

申请时间: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整,下午13:30至17:30整(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如实填写《申请函》(格式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并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jsrzcnt@126.com)中,并致电招标代理确认邮件送达,确认申请是否成功,并在开标现场将申请函原件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招标代理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5851317775。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2获取招标文件

各申请人到招标代理单位自行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或由招标代理单位邮寄纸质文件给各申请人。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 □组织 /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6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鸿运城市花苑18栋,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5.5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5.6本次投标文件的开标等事宜,由招标人(代理单位)在相关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统一完成。如开标过程中对开标过程有质疑的,请于开标过程中提出,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视同默认开标过程及结果。

5.7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与开标会,投标人未派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8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请于开标过程中提出,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视同默认开标过程及结果。

5.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10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代理单位,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nantong.gov.cn)发布。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补遗书、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如皋市江安镇朗庙村

联 系 人:徐振

电 话:18752862776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电话:18906275357(尹建),18932207883(陈小龙)

联系人:尹建、陈小龙

Email:jsrzcnt@126.com

2024年11月5日

附件-焦港船闸闸区照明路灯更换工程.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