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海门分中心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来源: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09 10:18 累计次数: 字体:[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海门分中心房屋修缮工程已由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海门分中心办公场所西南角的砖木结构平房存在平房墙面砖体损坏、墙皮脱落,屋顶木头开裂、瓦片损坏、漏水等情况;部分办公室北墙面的墙皮出现大面积脱落,阴雨天气返潮渗水等情况,现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海门分中心房屋进行修缮。建安费约6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海门分中心房屋修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屋面拆除、墙面铲除、顶面防水、贴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5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3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的通知为准。

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项目经理资格:

a、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

c、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4年7月或2024年8月或2024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双休、节假日除外)将《申请函》(格式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发彩色扫描件至招标人邮箱(NTGHHM@163.com)中,并致电招标人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事宜。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申请及获取询价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00—14:30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30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海门分中心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海门市静海路16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投标人若需进行现场考察,自行前往并自行负责住宿与安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nantong.gov.cn/)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其他

7.1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截止之日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单位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需求、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2本项目无图纸,各投标人必须仔细踏勘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报价,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现场踏勘确认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海门区静海路165号

联 系 人:王峰

电话:0513-82212783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海门分中心房屋修缮工程(二次).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