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圩港船闸引航道护岸压顶增设防撞钢包角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九圩港二线船闸工程建设规模采用 230×23×4.0(m),为 III 级通航建筑物。九圩港船闸上下游引航道护岸由于船舶停靠撞击护岸,造成压顶破损和部分钢包角脱落等。
本次九圩港船闸引航道护岸维修改造工程拟对上游待泊锚地—船闸上游导航墙左侧护岸和下游左岸部分护岸段进行维修改造。包括压顶部分拆除重建段总长约 837m,踏步维修,压顶钢包角缺失修补等。
本项目建安费约59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九圩港船闸引航道护岸压顶增设防撞钢包角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同时配合做好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8月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 个月(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 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航道护岸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类别:施工,后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要求:
a 项目经理: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航道护岸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b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3个月(2024年11月~2024年1月或2024年12月~2025年2月或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c 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主要人员(指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下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主要人员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②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专职安全员资格: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3个月(2024年11月~2024年1月或2024年12月~2025年2月或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预约
4.1请自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ysj.nantong.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预约时间: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整,下午13:30至17:30整(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4.3预约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如实填写《申请函》(格式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并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617987250@qq.com)中,并致电招标代理确认邮件送达,确认预约是否成功。凡预约成功的投标人,招标代理将邮寄一份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套。
招标代理联系人:沙云天,联系电话:18551417471。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预约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28日14时00分—14时30分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4时30分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鸿运城市花苑18栋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6.本次投标文件的开标等事宜,由招标人(代理单位)在相关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统一完成。如开标过程中对开标过程有质疑的,请于开标过程中提出,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视同默认开标过程及结果。
注:
6.1每投标单位最多派遣一人参与开标会,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
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与开标会,投标人未派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2本项目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投标人若需进行现场考察,自行前往并自行负责住宿与安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nantong.gov.cn/)发布。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评标结果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通市城港路844号
联 系 人:胡振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3室
联系人:沙云天、钱舒佳
电话:18551417471、15162861908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