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治超站围墙及房屋维修项目(重新采购)比价公告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6-01-26 16:5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安治超站围墙及房屋维修项目(重新采购)

项目预算:62700.18元

最高限价:62700.18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海安治超站围墙及房屋维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请仔细研究。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4.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的注册单位均为本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响应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7.提供有效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注:供应商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请各潜在供应商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选,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9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线上电子邮箱获取。

3.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将“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1013963231@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附件为“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 15906295903)并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17时,逾期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两部分内容(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2.投标人应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于2026年01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前(北京时间)提交至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05办公室,逾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和路1129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    83519336

2026年1月26日

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