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如皋市204国道服务区改造提升工程道路施工项目2023FWQGZ02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17 16:12 累计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如皋市204国道服务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204国道服务区位于南通如皋市,G204与S334交叉口以南,G204桩号K769+200处,服务区北侧与如皋市公路应急处置管理中心相邻,南侧为如皋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袁桥中队。

2.1.2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2.1.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7月。需与其他工程配合,不得影响其他工程施工进度。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1.4其他

(1)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2)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2.2招标范围

本次对2023年如皋市204国道服务区改造提升工程道路施工项目进行招标,共设1个标段,为2023FWQGZ02标段,招标内容与范围如下:绿化带改造场地、现状场地面板维修、汽车停车位、人行步道、侧石更换、室外管线、交安设施、照明及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加盖审计单位公章)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A级确定);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总工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d、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如下:

①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②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2年11月~2023年1月或2022年12月~2023年2月或2023年1月~2023年3月或2023年2月~2023年4月)。

③若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则本表后应附有权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扫描件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

(6)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同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自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ysj.nantong.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9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双休、节假日除外)按照招标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单位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中(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932207883),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相关事宜。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需进行现场考察,自行前往并自行负责住宿与安全。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10日9时0分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故采用二阶段递交投标文件。

第一阶段: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条”要求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评标委员会将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

上传方式为: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指定邮箱。加密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条”要求。招标人所收到的邮件中有且只能有2个附件(即,已加密的压缩包文件)。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被拒绝接收,不予开启。

第二阶段: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所有投标人均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条”中要求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寄给招标人,以便存档。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中招标人联系方式。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送达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到达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安排)。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邮箱地址)为1351243834@qq.com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邮箱地址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不予开启。

5.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5.6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7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全程直播并录音录像,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会议名称为本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参加开标,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5.8本次投标文件的开标等事宜,由招标人(代理单位)在相关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统一完成。如开标过程中对开标过程有质疑的,请于开标过程中提出,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视同默认开标过程及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nantong.gov.cn/)发布。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补遗书、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 4 号

联 系 人:荣慧

电 话:0513-85524439

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钟秀中路128号淘宝城1幢1305室

联 系 人:冯建敏、吕俊峰

电 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2023年3月20日

申请函.doc

2023年如皋市204国道服务区改造提升工程道路施工项目招标文件.doc

2023年如皋市204国道服务区改造提升工程道路施工项目2023FWQGZ02标段(固化).xlsx

补遗书(第1号)-2023年如皋市204国道服务区改造提升工程道路施工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