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辖区航标设施及基础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8 15:57 累计次数: 字体:[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辖区航标设施及基础维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如皋辖区航标设施及基础维护工程一共包括丁堡河左右通航标、碾砣港示位标、提水引河示位标,共为3座航标。由于现状航标运行时间长、结构简单、高度偏低、景观效果差,且与周围环境不匹配等问题,急需对此3座航标进行改造设计。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如皋辖区航标设施及基础维护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丁堡河左右通航标、碾砣港示位标及提水引河示位标维护改造。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通过交(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4质量要求:达到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合格等级,且达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内河航道维护技术及质量评定规范》优良等级。

2.5安全目标: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助航设施(航行标志)施工或维护改造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类别:施工);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

a、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拟派的项目经理担任过助航设施(航行标志)施工或维护改造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B、项目总工:

拟派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C、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或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D、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注: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施工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A、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指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施工项目总工。下同)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情况)、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B.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专职安全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或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申请

申请时间: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整,下午13:30至17:30整(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如实填写《申请函》(格式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并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jsrzcnt@126.com)中,并致电招标代理确认邮件送达,确认申请是否成功,并在开标现场将申请函原件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招标代理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5851317775。

4.2 获取招标文件

各申请人到招标代理单位自行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或由招标代理单位邮寄纸质文件给各申请人。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申请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鸿运城市花苑18栋。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5.2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须自行进行现场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3 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投标人未派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 本次投标文件的开标等事宜,由招标人(代理单位)在相关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统一完成。如开标过程中对开标过程有质疑的,请于开标过程中提出,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视同默认开标过程及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nantong.gov.cn)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如皋市福寿西路9号

联 系 人:石峰

电 话:13862752595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电话:18906275357(尹建),18932207883(陈小龙)

联系人:尹建、陈小龙

Email:jsrzcnt@126.com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如皋辖区航标设施及基础维护工程.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