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沿江港口公用锚地调整项目配套系船浮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解决目前南通港沿江锚地锚泊紧张情况以及过江通道建设需要,在南通港沿江锚地调整的基础上,对南通港锚地Ⅱ区设置9个系船浮,满足系泊36艘3000吨级江轮的能力。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南通沿江港口公用锚地调整项目配套系船浮安装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YJMD-XCF-SJ标段。招标范围为南通沿江港口公用锚地调整项目南通港锚地系船浮方案设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
(1)收集分析南通市工程河段水域航道、港口、锚地等外部建设条件、相关的测图资料;
(2)开展南通沿江港口公用锚地南通港锚地系船浮平面布置和设计工作;
(3)编制《南通沿江港口公用锚地调整项目南通港锚地系船浮方案设计》报告。
提交成果均应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或备案)。
2.3设计周期安排: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取得工可批复后7天内提交具备指导施工深度的方案设计,取得工可批复后7天内获得方案设计批复。
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审查是投标人参与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业绩条件:近十年(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一项长江3000吨级及以上锚地(或长江航道工程)工可或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开工时间或交/竣工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合同中能反应项目规模的相关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港航工程或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项长江3000吨级及以上锚地(或长江航道工程)工可或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合同中能反应项目规模以及主持项目的相关页)。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港航工程或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1项长江3000吨级及以上锚地(或长江航道工程)工可或设计项目(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中能反应项目规模以及主持项目的相关页)。
(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或以上级别。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登录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4.3方式: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提交
5.1 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208室(通京大道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 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208室(通京大道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公告。
7.2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8.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5号
联系人:黄霖霖
联系电话:0513-59001181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