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禁止随意放空倾倒残渣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市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学品运输及环保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清洗监督管理。通过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自检自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日常监管等方式,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有效遏制化学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与环境污染问题。为确保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作业的安全与环保,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常压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罐体清洗监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316号)要求,组织全市所有拥有常压罐车的企业签订了罐车清洗承诺书,明确“三不一要”承诺,有效提升了运输企业的环保意识与安全责任感。
市域指挥中心于2020年8月会同市应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建设了全市首个“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危化品全流程管理平台。全力推进“线上监测预警+线下精准执法”工作,强化对危化品全流程科学管理,重点核查车辆频繁停留地点周边是否存在危化品非法仓储、非法生产及非法流动加油等异常情况。平台产生预警后,市域指挥中心迅速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和属地主动履职,依法查处相关违规行为。平台运行以来,各地各部门根据平台下发的3478条危化品车辆异常驻留预警,核实并处置危化品安全隐患1240个,刑事立案24起、行政拘留9人、罚款200余万元,实现了对危化品从生产、储存、运输到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有效提升了全市危化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严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查验关,严格驾驶人背景资质审核,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的隐患清零工作;二是优化升级路面交通管理工作,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周边道路及禁限行区域优化、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在危险路段完善车辆减速设施和限速标志,落实“一点一策”“一路一案”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三是完善涉危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针对发生涉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情况,根据辖区路网实际加强指挥疏导,优先引导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至安全地带;发生危化品泄漏的,立即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协助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四是科学界定危化运输通行线路,科学规划危险货物禁限行路段、区域、时间和常备通行路线,从源头上减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交织冲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据了解,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21年建成1个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及清洗车间(年清洗3600只储罐),停车场建设经生态环境、安监、消防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并验收,为我市加强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加强残渣倾倒管理提供了借鉴。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公安、生态环境、安监等市相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保障公众健康与环境安全。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罐车清洗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与环境污染风险,协调相关化工园区合理布局专业危化品罐车清洗场所,满足市场需求。对现有停车场进行检查,确保其配备完善的清洗收集装置,保障清洗需求。二是构建完善管理体系。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建好危化品平台功能,提升危化品平台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引入闭环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化学品运输车在更换品种前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清洗单位进行清洗,并打卡记录,以确保运输过程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手段,对运输单位、仓储单位及清洗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以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偷排、偷倒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者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警示社会。四是加强信息互通共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覆盖仓储单位、运输单位及清洗单位的化学品运输管理体系,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与互联互通。对发现的涉非法倾倒残渣违法线索及时告知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有效禁止随意倾倒残渣的行为。
感谢您对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和残渣倾倒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