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41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助力低空经济安全有序发展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11-04 13:55 累计次数: 字体:[ ]

顾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助力低空经济安全有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会同通州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工信局及机场集团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是保障航空器飞行安全、确保民航运行秩序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近年来市相关部门围绕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助力民航安全发展。市交通局联合市司法局、机场集团共同修订了《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新规定于2024年12月27日经市政府正式印发。通州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烟花禁燃禁放等要求,多渠道加大对公众的净空安全知识教育,同时配合机场加快周边杂树清理,做好养鸽户思想工作,落实鸟防要求。市公安局结合自身职能深化系列措施,高效做好相应执法和宣传工作。市工信局通过组织开展航空无线电秩序整治、监测等行动以及设立硬件设施保护机场电磁环境。机场集团采取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开展宣传教育等手段强化净空保护联防链条,不断筑牢安全屏障。

下一步,市相关部门拟立足自身职能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助力低空经济安全有序发展。  

一是明确相关职能,强化沟通研究。因机构精简调整,原设在市公安局由治安支队牵头负责的“南通市烟花燃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2024年底撤销,相关职能移交市生态环境局,公安机关不再承担禁放区的划定职能。当前,通州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尚未完全覆盖兴东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所明确要求的禁放区域,鉴于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属于市政府重大决策,需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发文实施。通州区人民政府将督促区公安局积极配合市相关主管部门,研究科学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有效落实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二是深化立体监管,加强宣传引导。通州区将在机场净空保护方面将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严格管控机场周边区域建筑物高度、无人机及各类升空物体活动,运用卫星图像分析等科技手段,对机场周边的建筑物高度、鸟类活动轨迹等进行动态监测,督促属地做好养鸽户思想工作,促使落实鸟防要求,切实消除可能危害飞行安全的各类障碍物隐患。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净空保护重要性的认知。市公安局将组织相关警种开展相关培训,持续深化与机场集团、相关警种部门及地方公安机关的联动协作机制,及时立案侦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飞行行为;搭建预警模型,及时发现、预警扰航行为;科学配置切实有效、兼顾机场电磁环境保护的无人机侦测反制领域新型装备。机场集团通过加强日常巡查以及多渠道多节点开展宣贯活动等方式保障净空安全。

三是严格监测整治,做好秩序保障。市交通局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兴东机场净空保护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与民航、机场、公安、应急等部门紧密协作,共同应对净空威胁。在相关项目规划和审批过程中,配合做好研究协调等工作,加强源头防治。向公众宣传净空保护的重要性,普及禁止在净空区放飞无人机、风筝、孔明灯以及焚烧垃圾等行为的规定。市工信局高度重视航空专用无线电频率安全,做好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航空无线电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切实保护航空专用频率安全。依据《南通市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保护工作机制》,加强与机场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开展经常性业务交流。坚持开展航空专用频率保护性监测,及时查处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到的有害干扰。例如在2024年7月,快速查处1起由市长信箱转来的航空GPS频段干扰投诉,有效防范重大干扰事件发生。在兴东机场完成新建二类固定无线电监测站1座,更加高效保护机场及其周边电磁环境。

四是贯彻市级部署,完善低空服务。根据《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兴东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责任制,协调解决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在今年7月18日,市政府已组织各单位召开了2025年度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安全环境工作协调会。我局后续将严格按照职责全力配合市相关部门与机场集团,扎实做好联席会议有关服务工作。同时,我局将加快推进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和平台建设事宜,牵头编制南通市低空空域体系规划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活动,减少安全隐患。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2日